行政會議通過甘道23號大宅非原址換地保育方案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三月二十七日)通過政府與甘道23號的業主進行非原址換地,以保育該幢歷史建築作活化再用。

  甘道23號大宅在二○一一年被古物諮詢委員會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即屬「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的建築物」。根據已獲批准的換地協議,業主會把甘道23號大宅及整個地段交予政府作保育和活化之用,同時政府會把鄰近一幅面積相同的地段批予該業主,以供發展私人住宅。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根據二○○七年公布的文物保育政策,政府認為有需要提供經濟誘因,以鼓勵及協助私人業主保育所擁有的歷史建築。一直以來,在落實有關政策時,政府均力求在保存歷史建築與尊重私有產權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根據現行政策,換地建議適用於古蹟及一級歷史建築。建議批予該業主的新地段位於現有地段以南、在甘道另一邊的一幅政府土地,面積約1 100平方米,與現有地段相同,其發展規範亦與先前適用於現有地段的相若。

  發言人說:「我們已考慮了多個經濟誘因,包括原址換地、轉移未用的發展權等,惟這些方案均不可行。最後業主根據政府訂定的非原址換地原則,考慮數幅替換用地,並與政府達成共識,同意採用現時的非原址換地保育方案。」

  「在換地安排下,業主除了要按既定政策為換地支付十足市值地價外,亦須確保甘道23號大宅在交回政府時,其狀況必須令古物古蹟辦事處滿意。」

  行政會議在今日會議上,亦通過修訂山頂區分區計劃大綱圖,把擬批予業主的新地段由「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6」地帶,以便落實保育方案。有關的規劃用途更改已根據《城市規劃條例》進行適當的城規程序。

  甘道23號大宅建於一八八七年,是一所私人住宅。首名業主為法蘭些士。法蘭些士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尤其就「妹仔」事宜的調查工作,以及為訂立保護婦女和女童的《保良局法團條例》擬訂相關規則等,素負盛名。此外,大宅是山頂上現存歷史最悠久的歐式洋房之一。當年興建該建築物時,山頂纜車尚未開通,所以該建築物是靠苦力建造的。甘道23號大宅交回政府後,政府計劃把該幢歷史建築活化再用,以供公眾使用。



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