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旅行社不良營商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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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今日(三月二十三日)拘捕一名旅行社男負責人兼董事以及一名女董事,他們涉嫌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油麻地的旅行社突然結業,在收取款項後未能提供有關購買旅遊產品服務,亦未有提供退款。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一名四十六歲男子及一名五十四歲女子。
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完
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