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行動截獲懷疑非法拖網漁船(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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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約七時四十五分,漁護署人員和水警在石牛洲以東北的海面巡邏時,發現一艘懷疑正在拖網捕魚的漁船。執法人員上前截查該漁船,從船上檢走約兩公斤漁獲及一批用於拖網捕魚的器具,包括一個「框架拖網」。
船上七名內地男子涉嫌違反《漁業保護規例》,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他們今日(三月二十二日)被檢控,明日(三月二十三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已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據《漁業保護條例》,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指出,拖網捕魚是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床及損害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活動可即時遏止海洋資源損耗的情況,使海洋生態逐漸恢復至可持續發展的水平,長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發言人說︰「漁護署與警方會繼續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捕魚活動。」
完
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20分
香港時間2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