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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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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吳麗莎為法改會新成員。

  吳麗莎為跨國公司和香港及內地的上市客戶提供審計服務,深具經驗。她接替已在法改會完成兩個三年任期的李慧賢。法改會相信吳麗莎提供審計服務的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以及她在公職服務的經驗,將有助法改會推行法律改革工作。有關委任為期三年,由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法改會同時感謝李慧賢多年來對法改會的寶貴貢獻。

  在上述最新任命後,法改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律政司司長(主席)
鄧國楨法官
馮庭碩資深大律師
林峰教授
方敏生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何耀明教授
Christopher Gane教授
梁鎮宇
羅德慧
吳麗莎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