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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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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
 
  這項動議旨在申請臨時撥款,以便政府在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至《2018年撥款條例》實施的一段期間,繼續獲得所需資源提供各項服務。這是沿用已久的必要程序,具體安排亦與近年一樣。
 
  按照今年財政預算案的時間表,立法會將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的會議上恢復《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因此,《2018年撥款條例》將不會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初前實施。為確保在今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時,政府不會因缺乏資源而需要停止包括教育、社會福利、醫療衞生、保安等與市民息息相關的公共服務,我們有需要提出這項動議。
 
  根據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開支預算所列的備付款額,我們按照決議案第四段的規定,決定每一分目所申請的臨時撥款額。綜合各分目的需要,我在致辭文本的註釋中提供了每一總目之下的初訂臨時撥款額。總體而言,臨時撥款額可應付政府約兩個月的運作需要。在《2018年撥款條例》實施之前,政府可動用的臨時撥款額合計為1,131億1,179萬元,相當於《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下撥款總額4,504億7,799萬元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不超越上述臨時撥款總額的情況下,財政司司長可根據這項決議案,更改任何開支分目下的臨時撥款額,但更改後的款額,不得超過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開支預算中為有關分目所預留的款額。為了增加透明度,一如往常,倘若財政司司長需要行使這項權力,會在政府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反映。
 
  政府每天均要支付大量開支項目。以二零一八至一九財政年度第一個星期,即四月一日至七日為例,我們要支付的其中一些開支包括:
 
(一)給予醫院管理局約51億元的資助金;
(二)向約5萬個綜援受助家庭及約8萬名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士發放合共約5億元;
(三)向退休公務員發放約7億元退休酬金;
(四)向職業訓練局發放約7億元資助金;以及
(五)向教資會資助大學發放約15億元補助金。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支付合約員工的薪金和供應商的應付帳目等等。
 
  政府部門及銀行需要最少兩至三個工作天,才能處理大量以自動轉帳方式支付的開支。我們也需時數天完成通過臨時撥款議案後的法定程序,包括刊登憲報及簽發臨時撥款令等所需的程序,方能令政府部門可於四月一日起如常支付所需開支。為確保政府能如常動用所需的資源繼續為市民提供服務,我希望議員今天支持這項動議。
 
  在《2018年撥款條例》獲得通過並實施後,臨時撥款將會被納入其下。
 
  主席,我謹此提出議案。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