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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司法人員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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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現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法官,由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

  林鄭月娥表示:「我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張舉能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法官為傑出律師,曾處理多宗備受關注的上訴庭案件,特別是有關行政訴訟及憲法方面。他在司法界地位尊崇,享負盛名。他將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張舉能法官的簡歷見附件。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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