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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實施的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入息和資產限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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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前稱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於四月一日實施。適用於職津的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入息和資產限額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公布。新限額(見附件)適用於二○一八年四月或之後遞交的職津申請。
 
  職津計劃將於四月一日實施改善措施,包括容許一人住戶申請、放寬入息限額、容許住戶成員合併計算工時、增設一層工時要求讓合資格住戶領取較高的津貼、調高津貼金額,以及增設一層四分三額津貼。
 
  由四月一日起,如住戶達到工時要求,入息及資產亦符合有關限額,可以申領基本津貼(全額每月800元)、中額津貼(全額每月1,000元)或高額津貼(全額每月1,200元)。每名合資格兒童還可以獲發兒童津貼(全額每名兒童每月1,000元)。視乎住戶入息,津貼以全額、四分三額或半額發放。單親父母的工時要求較低。詳情載於下表。
 
  全額每月津貼
(住戶月入不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百分之五十)
四分三額每月津貼
(住戶月入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百分之五十但不高於百分之六十)
半額每月津貼
(住戶月入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百分之六十但不高於百分之七十)
基本津貼:
每月工作至少144小時
(單親住戶:36小時)
800元 600元 400元
中額津貼:
每月工作至少168小時
(單親住戶:54小時)
1,000元 750元 500元
高額津貼:
每月工作至少192小時
(單親住戶:72小時)
1,200元 900元 600元
兒童津貼
(每名兒童或青少年)
1,000元 750元 500元

註:所有住戶成員可合併工時以申請職津;以及職津計劃適用於一人住戶。

  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將於四月三日開始派發。派發地點共159個,包括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及學生資助處、勞工處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各就業中心及各行業性招聘中心、社會福利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社會保障辦事處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及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
 
  申請可用郵寄方式遞交至觀塘郵政局郵箱62600號(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或投入設於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學生資助處、勞工處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及社會福利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的投遞箱。
 
  歡迎申請人致電24小時熱線(2558 3000)或使用位於觀塘海濱道一百八十一號九樓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的諮詢服務櫃位查詢職津計劃。新申請人如在填寫申請表格時遇有困難,亦可向非政府機構超過70個服務單位尋求協助,該些單位於四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會提供表格填寫服務。職津計劃的資料(包括今日公布的入息和資產限額)以及將提供表格填寫服務的服務單位整份名單於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網頁(lifa.gov.hk)提供,網頁由四月一日起改為wfa.gov.hk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9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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