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出席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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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三月十七日)出席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的總結發言全文:
 
(代)主席:
 
  首先我必須代表政府團隊衷心感謝今日115名市民和團體代表專程出席公聽會,亦感謝在座議員花一整天在議會聆聽市民和團體代表的意見。事實上,政府團隊對今日115名市民和團體代表所發表的意見,無論你們支持與否,我們亦都尊重和感謝。香港是一個多元、開放和包容的社會,我們希望議會亦秉承這種精神。我們清楚聽到大家對廣深港高速鐵路(廣深港高鐵)實施「一地兩檢」的意見,在今日長達九小時的公聽會上,我們清楚聽到不同意見。雖然大部分與會代表表示支持「一地兩檢」安排,亦有意見表達關注。我們會因應大家的意見,亦促使我們繼續向立法會和公眾清楚闡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和具體的落實安排,以釋公眾的疑慮。
 
  事實上,「一地兩檢」安排涉及非常複雜的憲制、法律、保安,以至運作的考慮,既要符合「一國兩制」,不違反《基本法》,在運作上亦必須切實可行,有效處理保安風險。正因為「一地兩檢」牽涉多個範疇,這個議題引起公眾關注,甚或令個別人士有所疑慮,亦是可以理解的。只要討論過程務實理性,實事求是,我們相信有助立法會和公眾全面深入了解西九龍站日後實施「一地兩檢」的安排,對推展「三步走」程序有正面幫助,亦希望對香港社會的氛圍有所改善。
 
  《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區的憲制性文件,確立香港特區的根本制度和原則。作為憲制性法律,《基本法》擁有足夠的彈性應付新事物、新環境。因此,在考慮應否通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的時候,較恰當的做法應像立法會通過其他法律一樣處理,先從政策的目的考量,再參考香港特區與內地協商後達成的「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條文,繼而就《條例草案》的條文進行探討,讓立法會行使其立法權力。
 
  事實上,在「一國兩制」的方針下,香港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按照《基本法》,香港特區擁有自己的出入境管理制度,特區政府亦可以制定適當的政策及環境鼓勵投資,促進經濟和民生。香港特區與內地相關部門透過商討、協調,以及簽署《合作安排》實施「一地兩檢」,正正是香港特區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權的具體體現。同時,《合作安排》亦只能在《條例草案》於香港特區立法會審議通過後,才可在香港依法順利落實。
 
  《條例草案》提出設立「內地口岸區」及在「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的建議是「一國兩制」的方針下的安排。有關安排有堅實的法理基礎,符合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有關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安排是參考了其他地方類似跨境安排,以及考慮到實際運作需要。詳細分析早於去年八月至今已多次向議會交代,立法會文件亦有清楚記錄。
 
  廣深港高鐵是香港劃時代的策略性基建項目,由二○一○年一月施工至今,經歷八年多的歲月,一向備受香港社會各界關注。此時此刻,我們距離廣深港高鐵通車,只剩下最後的一步,亦是關鍵的一步。絕大部分今日出席公聽會的市民和團體代表,都希望立法會可以早日通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讓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能夠如期通車。
 
  特區政府會繼續與立法會議員緊密溝通,全力爭取大家的支持以完成「三步走」的程序,使香港的市民可以今年第三季親身體驗高速、便捷和舒適的高鐵服務,並期望透過廣深港高鐵與國家高速鐵路網絡接軌的契機,為香港各行各業的發展及社會大眾帶來嶄新的機遇。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2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