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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裝蜜糖樣本不符營養標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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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三月十五日)公布,一個瓶裝蜜糖樣本的蛋白質含量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不符。中心呼籲業界立即停止出售有關批次的產品。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Orange Blossom Honey
品牌:ST. DALFOUR
原產地:法國
分銷商:LF Asia (HK) Ltd.
淨重:每瓶二百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在半山區一超級市場抽取上述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蛋白質含量為每一百克含零點四克,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每一百克含一克不符。」
 
  發言人說:「中心已知會有關商戶上述違規事項,而該商戶已將受影響產品停售及下架。」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61條規定,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