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營盤法式餐廳違規排放過量煮食油煙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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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西營盤高街的St. Barts餐廳未有遵從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出的法定通知,減少煮食時排放油煙,今日(三月十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0,000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去年四月調查一宗食肆油煙投訴時,發現該食肆沒有安裝適當的煮食油煙控制設備。環保署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要求食肆於限期內安裝有效的設備以減少煮食油煙的排放。然而,食肆在限期屆滿後仍未按要求安裝有效的油煙控制設備,導致散發可見的油煙,違反通知書的要求,環保署遂向食肆作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飲食業界經營者,必須為食物業處所的廚房妥善設計及安裝合適及有效的空氣污染控制設備,及安排有經驗的技術人員作定期清洗、檢查及維修,以確保設備妥善運作,不會對附近居民構成滋擾。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飲食業經營者在收到法定通知後必須遵從規定,在指定期限內採取有效措施作改善。如不遵從法定通知,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有關控制食肆及飲食業的油煙及煮食氣味的指引,可於環保署有關飲食業界的網頁下載: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pamphlet_oilfume.html 



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