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綠表置居計劃」先導項目檢討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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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三月五日)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綠表置居計劃」先導項目檢討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們在早前已經向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了文件,所以在這裏我會就綠表置居計劃的檢討結果和決定向各位作重點匯報。

  正如我們在房屋事務委員會一月九日的會議上表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將會檢討「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先導項目的成效,決定未來路向。其後,房委會於二○一八年一月進行了檢討。房委會認為,「綠置居」先導項目提供另一途徑讓綠表申請者自置居所,與行政長官二○一七年《施政報告》及政府的《長遠房屋策略》豐富房屋階梯的願景一致。

  房委會認為「綠表置居計劃」下「一換一」的安排,既不會增加,亦不會減少公屋供應量。與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予綠表買家一樣,「綠置居」一方面能夠滿足綠表買家自置居所的訴求,亦同時回應公屋申請者的需要。房委會理解社會大眾關注「綠置居」對公共租住房屋平均輪候時間的影響。房委會會繼續研究所有可行方法以縮短翻新時間,盡快將有關的公屋編配予公屋申請人。

  基於「綠置居」在促進公屋單位流轉的同時沒有減少供應,以及綠表買家對資助出售單位的持續需求,房委會決定恆常化「綠置居」,並通過相關執行安排。

  房委會認為「綠置居」應以較穩健的步伐推行,從而累積更多經驗,以減低出現未售單位的風險及減少對公屋申請者輪候時間的影響。房委會現正重新評估火炭及其他項目,以期於二○一八年年底推出首個恆常化「綠置居」項目的銷售。

  「綠置居」先導項目的訂價機制建基於兩個指導原則:綠表申請者的負擔能力,以及售價不應低於成本。參照居屋既定的定價機制,房委會決定把日後「綠置居」單位的折扣定於較最近一期房委會推售居屋高百分之十的水平。房委會相信此方法有助確保「綠置居」單位切合綠表買家的負擔能力,亦能適切反映「綠置居」在房屋階梯上的位置。

  至於日後「綠置居」的轉售限制,房委會認為應該採取較居屋嚴厲的轉售限制,並會進一步考慮相關事宜。

  房委會會進行相應準備工作,以期於二○一八年底推出下一個「綠置居」項目發售。

  主席,我們樂意回答議員的提問。多謝。



2018年3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