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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無牌工程承辦商非法清拆石棉瓦頂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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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家無牌工程承辦商違規清拆荃灣芙蓉山山村寮屋及跑馬地山光道崇德大廈天台的石棉瓦頂,分別於今日(三月一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及星期一(二月二十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兩家違規工程承辦商共被判罰款15,5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六月及八月分別接獲市民舉報,指荃灣及跑馬地懷疑有工程承辦商非法清拆石棉搭建物。環保署進行突擊巡查,發現上址的拆除石棉工程均未有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要求聘用註冊石棉承辦商進行工程,亦未有在動工前通知環保署。環保署經調查蒐證後,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檢控該兩家無牌的工程承辦商。

  發言人解釋,為保障公眾健康,拆除石棉工程必須由註冊石棉承辦商按照法例及石棉管制工作守則的要求進行,以避免石棉纖維釋出並影響工人與公眾健康。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進行拆除石棉工程亦須在動工前不少於28天通知環保署,否則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
 
2018年3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