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東涌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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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志全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去年二月二十二日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東涌的空氣質素在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期間持續改善。然而,近日有不少東涌居民向本人反映,他們覺得近月東涌的空氣污染問題有惡化跡象。鑑於港珠澳大橋快將通車,他們擔心東涌的車流量會因而增加,以致該區的空氣污染問題惡化。關於東涌的空氣質素,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東涌空氣質素監測站去年錄得各類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即PM10)、微細懸浮粒子(即PM2.5)、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的濃度超出空氣質素指標或其他相關指標的次數分別為何,以及每種污染物超標的詳情,包括平均及最高的超標幅度及濃度分別為何;

(二)將會推行甚麼措施,確保東涌的空氣質素在港珠澳大橋通車後不會惡化;及

(三)有否定期檢討各項改善空氣質素措施對改善東涌的空氣質素的成效;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二○一七年只是剛結束,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仍在核實二○一七年的空氣質素監測數據。根據二○一七年的初步監測數據,除了臭氧因受區域污染影響而上升外,東涌空氣質素監測站錄得的空氣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微細懸浮粒子(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及一氧化碳的水平與二○一六年的水平相若,亦完全符合相關的空氣質素指標。在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期間東涌空氣質素監測站錄得的空氣污染物年均濃度載於附件一;而二○一七年東涌空氣質素的達標情況則載於附件二。

(二)及(三)路政署於二○○九年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規定,完成了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當中已評估了在大橋通車後,對東涌及北大嶼山一帶的空氣質素影響。評估結果顯示,鄰近大橋的敏感受體的空氣質素將可符合相關的空氣質素指標。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減少本地空氣污染物排放,以改善空氣質素,保障市民健康。近年,特區政府針對本地空氣污染源推出強化措施改善空氣質素,主要包括在二○一九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為數約82 000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資助專營巴士公司為合資格的歐盟二期及三期巴士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以路邊遙測設備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的廢氣排放、持續收緊發電廠的排放上限、分階段收緊新登記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成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以鼓勵運輸業界及非牟利機構試用綠色創新的運輸技術、引入新規例以規定新入口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須符合法定排放標準、鼓勵市民多步行及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對購買電動車人士提供首次登記稅寬免額及較低牌照費用、規定本地供應船用輕質柴油的含硫量不得超逾0.05%、規定遠洋船舶泊岸後須轉用含硫量不逾0.5%的船用燃料等。

  在過去五年(即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本港一般空氣中和路邊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二氧化氮及二氧化硫)水平已有所下降,減幅達26%至38%,反映近年推行的管制措施正發揮成效。特區政府會繼續推行針對各種污染源的減排措施,包括剛於本年一月一日起擴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管制範圍、引入法例規定在香港水域內的船隻必須使用低硫燃料等。我們會繼續監測本港各區包括東涌的空氣質素,以評估改善空氣質素措施的成效。環保署亦正檢討現行空氣質素指標,藉此探討切實可行的新改善空氣質素措施。

  此外,我們亦會繼續積極與廣東省政府緊密合作,致力減少區域污染物排放,以持續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合作範圍包括粵港澳三地政府聯合進行珠三角區域大氣微細懸浮粒子研究,為規劃進一步改善區域空氣質素的策略提供確切的科學基礎;以及由二○一八年起於區域空氣監測網絡中分階段實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監測,蒐集更多有關區內臭氧形成及移動的數據,以協助制定減低區內臭氧濃度水平的政策及措施等。



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