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稅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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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二月二十八日)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建議多項稅務措施。

  財政司司長建議一次性寬減二零一七/一八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每宗個案以30,000元為上限。這項措施會使政府少收255億元稅款,共約202萬名納稅人可受惠。

  這項寬減會減低納稅人二零一七/一八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他們只須如常填報分別於本年四月及五月份起發出的二零一七/一八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和個別人士報稅表。待有關法例通過後,稅務局便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預期約在二零一八年七月底開始發出已反映寬減的稅單。一如往年,利得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稅款會在今年十一月開始陸續到期繳交,而薪俸稅稅款則在二零一九年一月陸續到期。

  建議的稅款寬減只適用於二零一七/一八課稅年度最後評稅,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稅。因此,納稅人須按現已發出的稅單依時繳付該暫繳稅。已繳交的暫繳稅會按《稅務條例》用以支付二零一七/一八課稅年度最後評稅的應繳稅款及二零一八/一九課稅年度的暫繳稅稅款。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

  今次的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但賺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

  納稅人如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寬減額須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這或會與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所得的寬減額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每一個案的實際情況才能確定。有租金收入或營業利潤的人士,可在二零一七/一八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內提出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可否減低申請人的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除了上述的一次性稅款寬減外,財政司司長亦建議擴闊和增加薪俸稅稅階及調整邊際稅率;設立傷殘人士免稅額;增加子女基本及額外免稅額、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和提高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此外,財政司司長建議放寬現有限制,容許夫婦可自行決定是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法計稅。有關法例如獲立法會通過,這些措施將由二零一八/一九課稅年度開始生效。

  另外,財政司司長建議向為自己或受養人購買在自願醫保計劃下合資格自願醫保產品的市民提供稅務扣減。這措施會在立法會通過有關法例修訂後的課稅年度起實施。

  在利得稅方面,政府會修訂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增加可以參與計劃的票據類型,由現時須由金融管理局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和結算的票據,擴大至包括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債務證券;並將稅務豁免範圍,由原來年期不少於七年的債務票據,擴展至所有年期的債務票據。另外,企業購買合資格的建築物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裝置,其資本開支可獲更優惠的稅務安排,由目前分五年扣除改為全數在一年內扣除。

  上述措施須在修訂《稅務條例》後才會實施。各界人士可瀏覽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 ,查閱建議的詳情及計算稅款的示例,亦可經電話傳真服務2598 6001索取有關資料。



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