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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選舉事務處電腦失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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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卓廷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的書面答覆:

問題:

  去年三月二十七日(即二○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翌日),選舉事務處發現遺失了兩部放置於亞洲國際博覽館(即行政長官選舉後備場館)一個房間的手提電腦,而其中一部載有全港378萬名地方選區選民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和身份證號碼)。警方其後將該事件列作盜竊案處理。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於去年四月成立一個專責小組,研究事件的成因,並就相關事宜建議改善措施。專責小組已於去年六月提交報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警方就上述案件進行的調查進展為何;

(二)鑑於選舉事務處於去年七月表示,正全面跟進上述報告建議的各項改善措施,將於下月十一日舉行的二○一八年立法會補選會否實施該等措施;及

(三)鑑於上述報告建議當局考慮是否透過對相關員工及其督導者的員工展開評核或紀律程序以作跟進,公務員事務局有否就此採取跟進行動;如有,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卓廷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選舉事務處職員發現存放在二○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後備場地亞洲國際博覽館一個房間內的兩部手提電腦懷疑失竊。選舉事務處職員已於當日報警處理,而警方已將事件列為盜竊案並展開刑事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暫未有人被捕。

(二)選舉事務處電腦失竊事件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已於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發表報告,報告就選舉事務處在個人資料處理、資訊科技保安、選舉場地一般保安、以及有關部門常設編制方面,提出一系列觀察和建議。選舉事務處已落實專責小組的大部分建議,並會在二○一八年三月十一日舉行的立法會補選中實施相關措施。

  在個人資料處理方面,選舉事務處已更新相關內部指引及程序,並定期向員工傳閱。處方亦會在日後每次舉行大型選舉前為相關職員安排簡介會,加強他們對保障個人資料的意識。其中,為三月十一日立法會補選安排的簡介會已於二○一八年一月舉行。至於實施「私隱管理系統」的建議,亦已在選舉事務處已更新的內部指引中引進。選舉事務處現正同步展開制定長遠「私隱管理系統」的工作,包括會招標聘用合適的顧問公司,協助部門制訂及執行該系統。

  在資訊科技保安方面,處方已禁止所有職員在選舉場地,包括是次立法會補選的選舉場地,使用「選民資料查詢系統」(該系統曾安裝在二○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懷疑失竊的其中一部電腦中)作核實選民身分及處理查詢之用。處方亦已更新資訊科技保安的內部指引,並會確保處內的資訊系統合乎政府保安政策、程序及指引的最新要求。

  在選舉場地一般保安方面,選舉事務處會就每次選舉(包括是次補選)制訂選舉場地的保安安排計劃,並會就有關安排徵詢警方和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意見;而個人資料使用和保安安排會由總選舉事務主任親自確認。選舉事務處亦會避免在實際啟用後備場館前,在該場館存放任何個人資料。

  在編制方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向立法會提交建議,將選舉事務處首席選舉事務主任一職由限時的編外職位轉為常額職位,以確保選舉的策劃工作和運作細節得到有效監督、並保存寶貴的經驗以持續檢視和改善選舉制度。如有關建議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最快可於二○一八年四月一日起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落實(以較後者為準)。此外,選舉事務處亦會開設多個常額職位,在選舉周期完結後保留部分有籌備選舉經驗的核心員工,協助詳細檢討選舉安排及研究可行的改善方案,以及更好地籌備下一周期的選舉工作。選舉事務處亦盡量編配常設公務員職位員工至擔當策劃和督導的工作。

(三)至於相關公務員的紀律調查事宜,有關事件牽涉不同層級的公務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按照既定的公務員紀律處分機制跟進事件,我們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