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裝椰子食油樣本不符營養標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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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二月九日)公布,一個瓶裝椰子食油樣本的飽和脂肪酸及反式脂肪酸含量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不符。此外,該樣本標籤上保質期、食物名稱及配料表的格式亦不符合法例要求。中心呼籲業界立即停止出售有關產品。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A CAP ORGANIC COCONUT COOKING OIL
原產地:菲律賓
經銷商:其星椰子油有限公司
淨容量:五百毫升
此日期前食用: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跟進一宗食物投訴時,從該經銷商位於灣仔的零售點抽取上述樣本作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樣本的飽和脂肪酸含量為每一百克含七十三點三克,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每一百克含零克不符;而反式脂肪酸含量為每一百克含零點七六克,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每一百克含零克不符。」

  發言人說:「中心已知會有關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所有批次的受影響產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61條規定,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第4A(1)條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依照法例所訂明的方式加上標記及標籤。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2018年2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