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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在學校推動學生閱讀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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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全球學生閱讀能力進展研究》的結果,二○一六年香港的小學四年級學生的閱讀成績在全球五十個參與研究的國家及地區中位列第三,但香港學生的閱讀態度方面(包括閱讀興趣、閱讀信心和閱讀投入程度)則表現欠佳。另一方面,課程發展議會於二○○二年編訂的《基礎教育課程指引》把「從閱讀中學習」列為四個學會學習的關鍵項目之一。關於在學校推動學生閱讀風氣,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個學年,每年教育局為推動學生閱讀風氣而在學校推行的計劃及措施為何,並按學校類別(即中學、小學及特殊學校)分別列出有關資料及開支;
 
(二)現時有否機制定期評核學校在推動學生閱讀風氣工作的成效;

(三)現時有否規定學校按年向教育局呈交推動學生閱讀風氣的工作報告;若有,可否公開過去五個學年收到的報告;若現時沒有規定,過去有否此規定;若有,該規定於何時被取消;
 
(四)是否知悉過去五個學年,每年有關學校圖書館的下述平均數字(按學校類別分項列出):
(i) 借閱量;
(ii)館藏數目;
(iii)開館日數;
(iv)使用人次;
 
(五)是否知悉過去五個學年,每年圖書館主任的下述資料(按學校類別分項列出):
(i)在職人數(按學歷及平均年資分項列出);
(ii)新入職人數;
(iii)平均接受在職訓練時數;
(iv)平均每周教學時數;
(v)平均每周用於處理行政職務的時數;
 
(六)是否知悉過去五個學年,每年:
(i)設有助教、家長義工或服務生以支援學生閱讀的學校數目;
(ii)有進行推動閱讀與科目協作及推動學生閱讀風氣工作的學校數目;
 
(七)鑑於《基礎教育課程指引》(二○一四)中「 從閱讀中學習」的章節提出學校應調派圖書館主任處理專業工作,但教育局現時未有對圖書館主任的教學負擔和行政職務訂立指引,教育局會否:
(i)就新世紀學校圖書館服務的發展進行檢討,包括圖書館服務的目標及圖書館主任的職能;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
(ii)為圖書館主任訂定明確的教學負擔上限,以便他們可專注提供新世紀學校圖書館服務,並妥善履行肩負資訊及媒體專家、教師的教學伙伴、課程支援及教學資源統籌員的角色;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自二○○一年課程改革以來,「從閱讀中學習」一直是教育局推動的關鍵項目。我們透過不同的形式,培養學生的閱讀能力和興趣,進一步提升學生的學習能力,以達致終身學習和全人發展的目標。
 
  多年來,不少學校已靈活地推行多元化的閱讀活動,包括早讀課、故事分享、故事爸爸媽媽伴讀、閱讀角、流動圖書館、閱讀獎勵計劃、閱讀日、書展、作家講座等,活動各具規模,以營造閱讀氣氛,培養學生的閱讀興趣和習慣。學校亦鼓勵學生善用資訊科技廣泛閱讀各類讀物。不少學校會聯繫中文科、英文科及其他學科進行不同主題的專題研習活動、主題閱讀活動等,幫助學生鞏固語文課堂所學,同時亦能運用其他學科的學習內容,提高學習效益。
 
  「全球學生閱讀能力進展研究2016」(PIRLS 2016)的結果顯示,香港學生的整體閱讀成績為569分(國際平均分為500分),在全球五十個參與國家或地區中排名第三,屬於國際上最優等級。不過,學生閱讀的興趣和動機方面仍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
 
  就葉建源議員的提問,現謹覆如下︰
 
(一)至(四)教育局一直推動學校有策略地為校本關注事項(如推動閱讀)擬定學校發展計劃和周年計劃,整體規劃發展,並適時檢視工作的成效,尋求改善方法,以貫徹實踐「策劃─推行─評估」的自評理念,促進學校持續發展。有關的評估資料為學校自評之用,無須向本局提交,本局亦不會統計每年學校圖書館的平均借閱量、館藏數目、開館日數,以及使用人次等資料。另一方面,本局會通過校外評核、校本支援服務和課程發展探訪等,了解學校在不同範疇的工作情況,向學校提供專業意見,如有需要,會為教師安排不同層面的支援,如推介良好措施的分享會、工作坊、研討會等,以加深教師在推動閱讀策略方面的認識。
 
  教育局一向以不同措施支援學校的學與教。推動閱讀,是日常課程發展工作的一部分,相關開支納入教育局經常開支內,並無個別項目的獨立分項數字。
 
(五)至(六)本局透過課程發展探訪、學校探訪及焦點訪談等渠道,與學校建立良好的溝通和專業對話。我們不會統計設有助教、家長義工或服務生的學校數目,亦沒有收集推動閱讀與科目協作或推動學生閱讀風氣工作的學校數目。但據了解,很多學校培訓學生擔任圖書館管理員,在小學又引入家長義工當故事姨姨/叔叔,協助學校推廣閱讀。
 
  至於圖書館主任方面,根據公營學校的資料:
 
  在過去五個學年(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六/一七學年),小學學校圖書館主任的在職人數平均每學年約440多人,而中學學校圖書館主任約為370人,每年人數相約。當中,約有九成的學校圖書館主任擁有學位或以上學歷,情況在中、小學均相若。至於初次執教並擔任學校圖書館主任職務的教師人數,不論在中學或小學,數字皆少於百分之一。約有七成中學學校圖書館主任在每循環周任教的課節為16節(註一)以下,而小學學校圖書館主任則有約三成在每循環周任教少於16節(註一)。本局並無就圖書館主任平均年資、平均接受在職訓練時數,以及每周用於處理行政職務的時數作統計。
 
(七)本局《基礎教育課程指引-聚焦‧深化‧持續(小一至小六)》(二○一四)提出學校圖書館服務的目標及學校圖書館主任的角色。本局標題為「新世紀學校圖書館服務的發展」網頁所載的目標和學校圖書館主任的職能,引述自此課程文件。本局透過不同的渠道包括舉辦專業發展課程、焦點小組訪談、先導計劃及種籽計劃,進行學校及課程發展探訪和提供資源套等落實有關目標,同時持續檢討其方向及成效,並適時更新課程文件。例如,在二○一四年的《基礎教育課程指引-聚焦‧深化‧持續(小一至小六)》的分章七已建議校長/副校長確保學校圖書館主任具足夠的能力和空間以使學校圖書館主任能有效地履行其主要的角色和職責。本局於二○一七年出版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分章10亦重申有關建議。
 
  至於學校圖書館主任的工作主要是負責計劃和管理學校圖書館的日常運作,讓學校圖書館發揮學習中心的角色。一般而言,圖書館主任也會負責圖書課的工作,內容和節數主要按學生需要和校本情況,配合學科的課程目的而設計,以增強教學效益。為讓學校圖書館主任進一步了解學生在學科上的學習需要,以方便策劃和管理學校圖書館工作,學校可按需要,與圖書館主任商討負擔圖書課以外的教學工作,但此等安排應以不影響他們執行圖書館工作為大原則。於個別學校的人力資源分配,學校可在促進學生學習的大前提下,按照校本的情況及發展策略作出安排。本局重申學校應以「學生利益為依歸」作為調配工作的重要原則,本局將繼續透過現有渠道,加強學校領導人員對學校圖書館工作的認識,以及如何適當調配學校圖書館主任的工作,使他們能有效發揮其職能,讓學校圖書館能發揮學習中心的角色。本局無意現時為圖書館主任訂定明確的教學負擔的上限,但會留意圖書館主任是否有足夠空間進行其主要工作,有需要時會考慮制訂較仔細的圖書館主任工作指引。
 
註一:包括圖書館主任應要負責的圖書館課節數目。
 
2018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