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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動議決議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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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二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8A條動議決議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決議。
 
  這項決議的目的是上調《僱員補償條例》所規定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受傷僱員或訂明職業病患者如因工傷或訂明職業病接受醫治,可索還實際已支付的醫療費,但不可超過該條例訂明的最高每天限額。按既定機制,《僱員補償條例》所規定的醫療費最高限額是與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掛鈎。目前,住院或門診治療的最高每天限額皆定為200元,而同日接受住院及門診治療的最高每天限額則定為280元。
 
  新的公營醫療服務收費由二○一七年六月十八日起實施。根據公營醫療服務新收費的實施,我們建議按既定機制,將《僱員補償條例》下住院或門診治療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由200元相應上調至300元,而同一天接受住院及門診治療的最高每天限額則由280元相應上調至370元。
 
  勞工顧問委員會已通過上述的建議方案,而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亦原則上支持政府盡快上調《僱員補償條例》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的建議。我們建議經修訂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由二○一八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我希望議員支持並通過這項決議,讓工傷僱員及訂明職業病患者可盡早獲得更高的醫療費保障。
 
  多謝代主席。
 
2018年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5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