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撤回《2017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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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出席印度共和國日酒會後,就撤回有關復職令的《2017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簡稱「復職令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為甚麼會突然之間撤回星期三原擬二讀的僱傭條例草案(《2017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那個條例是關於一些要重新聘用——英文這條草案叫作reinstatement bill——即是如果有僱員不合理和不合法被解僱時,當有足夠證據時,便可要求僱主重新聘用這些僱員。當我們完成有關法案委員會的工作後,我們在適當時間便已提交通知給立法會(恢復二讀)。不過之後,我們知悉張超雄議員提出一些修訂,這些修訂在法案委員會沒有討論過,亦與我們提出的法例修訂有很大的偏離。大家如果知道,這條條例實際上在兩年前我們曾經提交過給立法會,而因為我們這條法例今次提交給立法會是經過勞顧會(勞工顧問委員會),是勞資雙方的一個共識。因為張議員所提的修訂遠遠超出我們所達的共識的水平,所以我們有需要撤回該條例(恢復二讀辯論),然後再看看張超雄議員的修訂和我們日後如何處理。我們會研究究竟是否需要再返回勞顧會諮詢他們的意見,這需要時間,所以不能夠在這個星期三恢復二讀。
 
記者:會否剝削議員的修訂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當然,議員是完全有權利作出修訂。不過我們去處理勞資關係方面,要同時照顧平衡僱主、僱員的利益,所以在過往我們的工作中,勞顧會需要很多次的磋商,從而得到共識,這是很難能可貴的。所以我們不希望純粹透過立法會投票處理重要的勞資關係。我們當然尊重議員所提出的修訂,亦會回去研究有關的修訂。
 
記者:何時會再公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暫時我們未有時間表。不過我相信,為了保障一些被不合理和不合法解僱的員工,我們很有誠意將法案——當我們處理完、了解完,以及有需要再去勞顧會諮詢的話——當我們完成有關工作便會在適當時間提交給立法會。



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