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行政長官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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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今日(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出席一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我想向大家說幾句話,大家都知道,二○一八年立法會補選有個別參選人被選舉主任依法決定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已在今早發出新聞稿回應傳媒查詢。

  立法會補選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按照《立法會條例》和《選管會規例》由選舉主任作出決定。特區政府支持選舉主任按照法例要求行使權力及履行責任,就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作出決定。

  我想強調,所有負責選舉事務的公職人員,包括選舉主任,一貫嚴格按照《基本法》、相關法例及法律意見,以及政治中立、不偏不倚的原則,謹慎、依法地履行職務,處理立法會補選事宜,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

  在通知提名無效的參選人有關決定時,選舉主任已經把作出該決定的理據清楚述明。根據法例要求,有關決定亦已批註在提名表格內,公開給公眾查閱,故此是有一定的透明度。

  正如在新聞稿所述,就該名候選人因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的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我想重申,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選擇獨立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何種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

  香港有完善的司法制度。我想指出,現時選舉法例下亦已有選舉呈請的機制處理選舉中出現的爭議。任何參選人如不同意選舉主任的決定,可以循司法途徑處理。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1月2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