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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繼續優化美食車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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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食車先導計劃自去年二月三日推出至今接近一年,政府對美食車的營運作出了中期檢視,包括營運數據、場地和活動表現等,觀察到美食車表現參差,並取決於多項因素。旅遊事務署會推出新一輪的優化措施,進一步增加計劃的彈性。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表示,從營運數據來看,根據營運者的帳目報表,截至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有三部美食車的總收入介乎二百萬元至二百五十萬元;三部美食車的總收入介乎一百五十萬元至二百萬元;五部美食車的總收入介乎一百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有三部的總收入低於一百萬元。
 
  發言人說:「如果根據政府統計處對十人以下員工的外賣店/咖啡室的收入統計數據作一比較,有三部美食車的營運表現算是理想。此外,豪園小食、菠蘿仔食堂及七桌子X樺得園三家透過計劃贏取口碑,並於去年開實體店營業。」
 
  在場地方面,美食車在香港迪士尼樂園的營業額表現最好,總收入達一千零三十一萬元,其次是尖沙咀藝術廣場及梳士巴利花園,美食車總收入分別接近一百九十五萬元及一百八十五萬元。以上三個場地的顧客中,遊客與本地人的比例為六比四。
 
  除在指定地點營運外,美食車營運者去年自行提出申請參與二十五個自選旅遊活動,全獲批准,總收入有一百一十八萬元,每部參與的美食車每天的平均收入由二千多元至三萬多元不等。最高總收入的自選旅遊活動是Road to Ultra音樂會,達十六萬元,最少的總收入只有數千元。
 
  美食車在去年參與先導計劃時,署方已表示會安排他們參與由香港旅遊發展局主辦的盛事,去年他們分別參與六月初的龍舟嘉年華、八月初的香港電競音樂節和十月的香港單車節,他們在三項盛事中取得約六十九萬元的總收入。
 
  至於美食車銷量最好的食物,大部分價錢為二十多元,一般為較地道的食品。有幾部美食車最好賣的食物是它們的招牌菜。美食車營運者亦經常在不同地點轉變菜單,以迎合不同場地顧客的口味和需要。
 
  發言人說:「總括而言,美食車的營運表現參差,亦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食物和服務的質素、顧客的喜好、營運地點和活動的性質等。」
 
  他續說:「過去一年,因應美食車的營運情況和營運者的意見,旅遊事務署先後推出了多項優化措施,分別是引入四個新營運場地,容許它們於同一日的日間和晚上在不同地點營運、容許它們參與自選旅遊活動,以及進一步把八個指定營運場地中的六個轉變為可選擇場地。」
 
  發言人說:「旅遊事務署一直為美食車尋找新經營場地,主動聯絡相關機構和部門,當中包括由營運者建議的地方,惟大部分地點因種種原因,例如路面情況的局限、附近食肆林立,或沒有場地管理者可為美食車提供電力及其他支援服務等,因而未能採納。」
 
  有見及美食車的營運情況,政府會進一步推出優化措施,主要包括:
 
(一)再增加可選擇的營運地點,例如二月份在新田購物城提供兩個美食車停泊位;
 
(二)署方已取得香港迪士尼樂園和金紫荊廣場管方的同意,自二月五日起將這兩個場地轉為可選擇場地。屆時,所有指定場地都變成可選擇場地,營運者將有更大的營運空間和彈性。
 
(三)進一步開放美食車營運地點,只要營運者找到任何適合地點,而有關地點並不會造成人車阻塞,加上相關場地管理機構容許擺放,並提供合適配套設施,署方會跟進考慮;及
 
(四)美食車參與自選活動方面,只要該活動開放予公眾,備有宣傳方案,並領有牌照便可。一般來說,活動須領取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的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署方都會正面考慮。
 
  發言人說:「由此可見,我們已不斷為計劃作出適度的放寬,拆牆鬆綁。不過由於美食車政策的原意是推動旅遊,而非另一種的流動小販牌照,因此其營運不能違背上述政策目標。與此同時,市民亦不希望見到美食車隨處擺賣,造成街道阻塞,甚至對現有持牌食肆造成不公平競爭。」
 
  他說:「未來一年,旅遊事務署會繼續密切觀察美食車的營運表現,再決定美食車在先導計劃後的方向。」
 
  有關十五架美食車由去年二月三日至十二月二十四日的營運情況,請參閱附件。
 
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3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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