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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環酒店建築地盤承建商非法排放污水入雨水渠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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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上環的酒店建築地盤非法排放污水至雨水渠,涉案承建商建華建築(香港)有限公司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0,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六月接獲渠務署轉介,指上環新街市街一個酒店建築地盤將沖洗混凝土泵車的污水排放至附近的雨水渠,造成環境污染。環保署調查及蒐證後,確認涉案承建商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因此按條例向其提出檢控。

  發言人指出,地盤建築工程產生的污水受《水污染管制條例》所管制。發言人提醒所有建築地盤承建商應設置合適的污水處理設施,妥善收集及處理污水,確保所有排放符合《水污染管制條例》的要求,以保護環境。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污水進入雨水渠即屬違法。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再犯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若持續違法,則每日加罰款一萬元。
 
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