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四題: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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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毛孟靜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二○一四/一五學年,政府引入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幫助非華語學生解決學習中文作為第二語言時面對的困難,並推出高中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科目(應用中文科)。就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每年各種資助模式下的學校的中五非華語和華語學生當中,修讀應用中文科的學生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以及該等非華語學生當中,修讀該科目的(甲)服務業中文課程及(乙)款待實務中文課程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按表一列出);
表一
二○一五年 | 二○一六年 | 二○一七年 | ||||
非華語學生 | ||||||
人數 | ||||||
百分比 | ||||||
(甲) | (乙) | (甲) | (乙) | (甲) | (乙) | |
人數 | ||||||
百分比 | ||||||
華語學生 | ||||||
人數 | ||||||
百分比 |
(二)就首屆應用中文科的(甲)服務業中文課程及(乙)款待實務中文課程分別而言,(i)提供該等課程的學校數目、(ii)最初的修讀人數、(iii)最終的修讀人數,以及(iv)該等課程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報考人數(及(v)按考獲成績細分的人數)(按表二列出);
表二
(甲) | (乙) | ||
(i) | |||
(ii) | |||
(iii) | |||
(iv) | |||
(v) | 達標並表現優異 | ||
達標或以上 | |||
未達標 |
(三)教育局有否檢討應用中文科的推行情況及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盡快進行檢討;
(四)教育局有否採取措施,加強僱主對文憑試應用中文科成績的認受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過去六年,每年(i)文憑試的中國語文科考生人數,及(ii)文憑試的非華語考生當中,報考該科目的百分比及人數(及按所獲成績細分的數字及有關百分比),並使用與表三格式相同的表格列出該等資料;及
表三
年份:______
(i) | |||||||
(ii) | 非華語考生人數 | 百分比 | |||||
成績 | 5級或以上 | 4級 |
3級 |
2級 |
1級 |
U(不予 評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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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
百分比 |
(六)有否就學習架構的檢討制訂時間表和工作計劃;如有,詳情為何,包括展開及完成日期,以及將會諮詢哪些持份者;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毛孟靜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應用學習中文)於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推行,該課程只為非華語學生而設,旨為符合特定情況(註一)的非華語學生提供額外途徑,獲取另一中文資歷。課程是從第二語言學習者的角度設計,提供模擬的應用學習情境,讓學生透過不同的活動學習中文。修讀期橫跨高中三個學年(即中四至中六年級)。過去三個學年,各種資助模式下的學校(包括資助、官立和直資中學)的中四級學生中,修讀應用學習中文的學生資料如下:
二○一五至一七學年 | 二○一六至一八學年 | 二○一七至一九學年 | ||||
非華語學生 | ||||||
人數 | 181 | 178 | 199 | |||
(甲) 應用學習中文--服務業中文 |
(乙) 應用學習中文--款待實務中文 |
(甲) 應用學習中文--服務業中文 |
(乙) 應用學習中文--款待實務中文 |
(甲) 應用學習中文--服務業中文 |
(乙) 應用學習中文--款待實務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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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125 | 56 | 138 | 40 | 132 | 67 |
百分比 | 69% | 31% | 78% | 22% | 66% | 34% |
(二)首屆應用學習中文的兩個課程,修讀學生資料如下:
(甲) 應用學習中文--服務業中文 |
(乙) 應用學習中文--款待實務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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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學校數目 | 7 | 7 | |
(ii)最初修讀人數(註二) | 125 | 56 | |
(iii)最終修讀人數(註三) | 118 | 45 | |
(iv)報考文憑試人數(註四) | 111 | 42 | |
(v) | 達標並表現優異 | 20 | 9 |
達標或以上 | 99 | 30 | |
未達標 | 12 | 12 |
註三:在中六級修讀應用學習中文的非華語學生人數
註四:報考二○一七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中文的非華語學生人數
(三)有關應用學習中文的評估工作已於首屆(二○一五至一七學年)課程完結後開展。教育局正收集學生參與、學生學習、學生表現和升學及就業途徑等方面的資料以作分析。
(四)在聘任公務員時,政府接納應用學習中文科的「達標」和「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為分別符合定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二級和第三級成績的中文語文能力要求。為讓僱主了解學生在不同範疇的語文能力,除香港中學文憑的資歷外,應用學習中文亦與資歷架構第一至第三級掛鈎。教育局會繼續與各界保持聯繫及交流,加深各界對應用學習中文的認識,以助加強應用學習中文的認受性。
(五)(i)在二○一二、二○一三、二○一四、二○一五、二○一六和二○一七年,分別有69 725、69 150、64 540、60 305、55 117和50 108名考生報考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科)考試。
(五)(ii)在二○一二、二○一三、二○一四、二○一五、二○一六和二○一七年,分別有510、568、731、830、1 046和1 072名就讀公營及提供本地課程的直接資助計劃學校的非華語學生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中分別有95、120、113、97、116和106名(即分別約18.6%、21.1%、15.5%、11.7%、11.1%和9.9%)非華語學生報考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科)考試。在這些報考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科)考試的非華語學生當中,分別有22、37、27、21、32和28名非華語學生考獲第三級或以上的成績(即分別約23.2%、30.8%、23.9%、21.6%、27.6%和26.4%),符合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學士學位課程有關中國語文科成績的一般入學要求。
(六)教育局在制訂「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時已諮詢教師及語文專家的意見,並會繼續就「學習架構」及相關配套資源的成效,收集各持份者的意見。教育局持續通過各種渠道,例如焦點小組討論及面談,邀請持份者(包括教師、學生、家長和非政府機構)參與,作為有關評估過程的重要部分。教育局會因應需要每隔三年,即在每個學習階段(例如小一至小三、小四至小六及中一至中三)完結後,檢視「學習架構」。教育局正在整理和分析從二○一四/一五學年開始,透過校本專業支援服務、教師專業發展課程及焦點面談等取得的資料,了解學校運用「學習架構」的情況,並就如何優化「學習架構」、中國語文校內評估工具及配套資源提出具體的建議。待相關整理和分析工作完成後,便會向立法會匯報初步結果。
完
2018年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