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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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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太,今日有報道引述可靠消息指,包括姚松炎、「長毛」梁國雄和劉小麗,因為之前在宣誓案被取消資格,今屆的立法會都不能再參選,其實想問政府得到的法律意見或你們的立場,可否說得清楚點給市民那原則是甚麼?另外,就是鄭若驊司長那件僭建事件,其實到現在為止坊間都很多質疑,會否要求她,你說之前會跟司長商量會否到立法會交代,其實現在可否說說進展是怎樣?會否到立法會交代?最後就是那個Hong Kong report……
 
行政長官:太多我記不了。第一個問題,我在此重申,所有在香港的公開選舉都是公平、公正,都是依法執行的,所以在一場選舉中,每一位想參選的人,他的參選資格都是由選舉主任按着《立法會條例》和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相關規例來進行,亦是由這位選舉主任看完這些條例,看完事實,然後如果有需要諮詢法律意見,行使他的權力作出的決定,所以並不存在行政長官站在這裏會有一個立場,說那個人可以選、那個人不可以選。我昨日亦看到一則新聞,某政黨要求行政長官承諾不會剝奪某些人參選的權利,這即是叫我違反法律。選舉的議題不是行政長官說了算,是要按我剛才所說,由選舉主任依法辦事,並不存在行政長官在這裏說給大家聽,社會上現在那個人可以選、那個人不可以選。
 
  第二個問題,有關鄭若驊律政司司長,我在上星期立法會答問大會裏已經說得很清楚,我掌握的事實我亦跟大家分享了。坊間,你都提到是坊間,我亦留意到坊間有很多、亦是無根無據的揣測來攻擊鄭若驊律政司司長,我覺得這些言論,有些已近乎很不負責任。至於司長是否會到立法會,這個當然,因為她是律政司司長,大都知道立法會有個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我相信鄭若驊司長會爭取第一時間到這個委員會談她在律政司的工作,回答議員提問。
 
記者:特首,人大釋法,以你的理解是被褫奪議員資格的人是不可以出選同一個議席還是同一次選舉?
 
行政長官:我剛才已回答了有關選舉的提問。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3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