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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邀請合資格長者申請「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第三批院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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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一月十六日)邀請合資格的長者參加「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院舍券)試驗計劃」,申請第三批次的院舍券。

  試驗計劃採用「錢跟人走」的原則,為有需要院舍住宿照顧服務的長者提供一個額外選擇,讓他們可從參加試驗計劃的合資格安老院中,揀選切合他們需要的院舍服務。

  社署發言人表示,試驗計劃分三個階段實施,每個階段引入不同類別的安老院參與成為認可服務單位,並在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的三年內分五個批次向合資格的長者發放合共3 000張院舍券。第一及第二階段已分別於二○一七年三月及九月推出,至今共有82間安老院參加試驗計劃成為認可服務單位,提供可收納院舍券持有人的床位。認可服務單位包括有提供非資助宿位的合約院舍、津助院舍、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院舍及「改善買位計劃」下的甲一級私營院舍。

  社署今日向長期護理服務申請日期為二○一七年三月底或之前的合資格長者,即經社署的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缺損,及正在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中央輪候冊)上輪候護理安老宿位的人士(不包括已使用院舍券、在中央輪候冊的申請狀況為「非活躍」及已編配資助宿位的個案)發信,邀請他們考慮申請第三批次的院舍券,截止申請日期為二月十二日。

  發言人表示,第三批次院舍券數額最多為500張。如接獲的申請數目超出限額,社署會根據申請人在中央輪候冊上的輪候次序和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狀況,決定院舍券分配的優次。成功申請人士預計最快可於今年三月開始獲發院舍券。

  試驗計劃以「能者多付」的原則推行,共採用八級(由級別0至級別7)的層遞式共同付款安排,以長者個人為單位進行入息及資產經濟狀況審查定出共同付款級別,長者付款比率由最低的0%至最高的75%,負擔能力較低的長者可獲較多的政府資助。試驗計劃下提供的院舍券面值,在二○一七/一八年度為每月12,609元,並會按年調整。

  認可服務單位為院舍券持有人提供院舍券面值下的「標準服務」,服務範圍與「改善買位計劃」下提供的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服務相若。院舍券持有人及其家人亦可向認可服務單位額外付款購買升級或增值服務,例如升級寢室、針灸等,而額外付款的款額上限為當時院舍券面值的75%。

  發言人補充說:「在試驗計劃下,社署會為每名院舍券持有人提供個案管理服務。個案經理將協助院舍券持有人選擇合適的認可服務單位,以及在他們入住認可服務單位後提供支援,例如定期探訪、留意其適應情況、有需要時協助轉換認可服務單位等。」

  「試驗計劃會為首次使用院舍券人士提供六個月的試用期。在發放院舍券後,院舍券持有人在中央輪候冊將被列作『非活躍』個案。如該名院舍券持有人在試用期內或屆滿時決定退出試驗計劃,他/她在中央輪候冊上的申請狀況會重新列為『活躍』;如院舍券持有人於試用期屆滿時選擇留在試驗計劃,其在中央輪候冊上的申請才會結束。」

  接獲邀請信的長者或其照顧者/家人如對申請試驗計劃有任何疑問,可向社署院舍照顧服務券辦事處查詢,電話為3107 3280或3107 3290,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公眾假期除外。

  有關試驗計劃的詳情及認可服務單位名單,市民可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社署會不時透過網頁更新認可服務單位名單。此外,市民亦可透過瀏覽「社署長者資訊網」(elderlyinfo.swd.gov.hk),以進一步了解每間認可服務單位的人手、設施等詳細資料。
 
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