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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就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決定的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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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梁君彥就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決定,今日(一月十五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時的發言:

  今早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開會,討論了多項事宜,第一項是向四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士收回(議員)酬金和營運開支;第二項是會議場地及樓層的出入管理安排;第三項是立法會補選期間大樓設施的使用;以及第四項是議員行為所引起人身安全的問題。
 
  首先,是有關向四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士收回(議員)酬金和營‍運開支的事宜,行管會認為這些都是公帑,所以要等到接獲政府當局的意見及劉小麗的書面回覆後,便會以法理情兼備的原‍則下處理這件事情。
 
  第二項是關於會議場地及會議樓層的出入管理安排的事宜。大‍家都知道上月十五日,當立法會就修訂《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進行表決期間,有多名議員和自稱議員職員的人士試圖在會議廳外示‍威。他們高舉標語牌及叫口號,通道被阻塞。有議員表示,在會後未能暢順地離開及在會議廳外接受傳媒訪問。

  經討論後,行管會有以下決定:秘書處會識別示威的議員及議‍員職員,並發警告信予相關議員,提醒他們的行為有可能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第二,現時,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或財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期‍間,每名議員最多有兩名職員進入會議場地所在的樓層,該兩名職員須佩‍帶由秘書處發出的「會議樓層通行證」才可進入會議樓層。行管會決‍定將有關安排延伸至會議舉行的前後一小時;在發通告予全體議員及大樓使用者時,會重申說明除圓鼓底示威區外,均不可在大樓內外任何地方示威。

  第三項是有關立法會補選期間大樓設施的使用事宜。行管會亦討論了即將在三月舉行的立法會補選期間,使用立法會綜合大樓設施的安排。大原則是:由於大樓的設施是公共資源,故不應該用作競選活動。參考了以往的做法,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外任何地方,不得用‍作舉行競選活動之用。

  第四項事宜是有關議員行為所引起人身安全的關注。在(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毛孟靜議員扯跌正在處理秩序問題的保安人員。而在十五日,在開會前朱凱廸議員突然衝上主席台,除令一位秘書處職員手部受輕傷外,亦令在場的職員受驚。

  行管會決定向這兩位議員發譴責信,因為他們的行為構成危險,亦令秘書處職員受傷。信件副本將分發給其他議員。行管會亦責成秘‍書處研究處理議員在會議或非會議期間引致的秩序問題,包括如果有議員的行為令秘書處職員受傷應如何處理,以及如何處理屢犯的議‍員等,並會在下一次會議討論。
 
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