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崇光百貨公司工程承建商晚間違規進行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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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銅鑼灣崇光百貨公司的工程總承建商、分判商及工人未經許可,於晚上在百貨公司大樓進行搭建棚架及裝修工程時產生噪音滋擾,去年十月十六日及今日(一月十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30,5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去年三月接獲投訴,指銅鑼灣軒尼詩道崇光百貨公司於晚上進行建築工程,造成噪音滋擾。環保署人員經調查發現,工程承建商在凌晨時分在百貨公司大樓外牆搭建棚架,並在地庫處理瓦礫,而並無獲批建築噪音許可證,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環保署蒐證後檢控棚架工程的承建商麗昇高空作業台有限公司及工人,以及裝修工程的總承建商溢豐工程有限公司。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建築及裝修工程應盡量安排在日間與非假日時段進行,以減少對附近居民的影響。若有必要在限制時間內(即晚上七時至翌日早上七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進行工程,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並由環保署評估後獲發許可證方可進行。獲批許可證的工程亦須按照環保署要求落實消減噪音措施,將噪音影響減至最低,否則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



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