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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董事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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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新委任葉禮德為調解中心的董事局主席、張為國為非官方董事,以及再度委任唐漢城及梁光漢為調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

  他們的任期均為兩年。葉禮德的任期由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張為國和唐漢城的任期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梁光漢的任期則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歡迎獲委任的董事局主席和成員,並衷心感謝前主席鄭若驊教授及即將離任的董事馮煒能先生在過去多年為調解中心所作出的貢獻。鄭教授在其六年的任期內,對調解中心的暢順運作及提升金融糾紛調解計劃在社會的認受性,擔當重要的角色。這對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十分重要。我們深信其繼任人葉禮德會繼續帶領調解中心發揮其提供金融糾紛調解服務的功能。」

  調解中心獨立持平地管理一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該計劃為客戶在訴訟以外提供既獨立又費用相宜的途徑,主要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解決他們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金錢糾紛。調解中心由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由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員、三名分別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調解中心行政總裁組成。
 
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