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第5至8及10條及新訂的第8A條的修正案的第二次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蘇偉文博士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第5至8及10條及新訂的第8A條的修正案的第二次發言全文︰
 
主席:
   
  剛才有多位議員發言的時候,提及有關二手宗數的買賣,我希望在這裏作一個簡單的回應。二手市場的交投宗數受到多個因素影響,包括市場的狀況、一手住宅發展商的銷售策略、按揭的安排、總體經濟狀況和買賣雙方議價的策略等等,我們難以逐一衡量每一項因素的影響。推行需求管理的措施,目的是要讓大部分的投機者和投資者離開這個市場。政府在二○一○年和二○一二年,分別推出加強額外印花稅,旨在減少短期投機炒賣的活動,相比一手市場,額外印花稅措施,對二手市場的交投量更加顯著。隨着短期投機者離開市場,二手交投量自然大幅減少。二○一三年推出雙倍從價印花稅,其後數年,二手交投量大約維持在每年四萬宗左右,二○一七年全年的二手交投量約為四萬三千宗。
 
延長處置原有物業法定時限
 
  正如我先前的發言所提到,政府認為延長「換樓期」是可接受的修訂。因此,政府不反對涂議員和周議員就此提出的修正案。政府會尊重議員的選擇。無論哪一項修正案獲得通過,我們都會按議決切實執行。
   
  但我亦想在此機會再次強調,政府不反對延長「換樓期」的建議,並非任何「減辣」的訊號或前奏。政府現時無意「減辣」,並且有決心維持一系列需求管理措施,包括盡快落實新住宅印花稅措施,確保樓市穩健發展,防範泡沫風險進一步惡化。
 
豁免地產代理
 
  至於有關涂議員就地產代理提出的修正案和其他議員提出類似的意見,我希望在此重申,地產經紀以見證人身分在臨時買賣合約上簽署,稅務局不會視之為須負法律責任的人。稅務局過去亦並未曾向地產代理追討印花稅。所以,我們認為有關修訂其實無必要。
   
  再者,涂議員只是就《印花稅條例》附表1下有關新住宅印花稅的部分作修訂,訂明地產代理無須負上繳付新住宅印花稅的法律責任;但他無就雙倍從價印花稅和基本的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稅率作出相應修訂。因此,如果他的修正案獲得通過,會導致《印花稅條例》下的條文出現不一致的地方。
   
  我懇請議員否決涂議員提出的修正案。
 
政府修正案
 
  我亦懇請議員支持由政府提出,而法案委員會亦同意的技術性修正案。
   
  多謝主席。
 
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2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