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自資專上院校開辦自資課程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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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教育局設立了機制,監察受下列兩項資助計劃涵蓋的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學費每年的增幅:為修讀香港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提供的免入息審查資助計劃(資助計劃1)和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資助計劃2)。凡擬議學費加幅高於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升幅(超通脹學費),有關院校須向教育局提供充分理據並獲教育局事先批准。據報,受該機制監察的部分課程下學年的擬議學費加幅高達19%。就自資專上院校開辦的自資副學士學位課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及自資銜接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費,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自資專上院校於二○一四/一五至二○一七/一八學年的任何一年或將會/計劃於下學年,就上述三類課程當中哪些課程收取超通脹學費,並按該三個課程類別和院校名稱以表依次列出每一課程的下列資料:
(i)課程名稱、
(ii)有關年度的學費及其加幅、
(iii)是否屬資助計劃1涵蓋的課程、
(iv)是否屬資助計劃2涵蓋的課程,以及
(v)(如屬資助計劃1或2涵蓋的課程而就其收取超通脹學費的申請已獲教育局批准)教育局作出批准的理據;

(二)教育局現時審批收取超通脹學費的申請時考慮的因素為何,以及當中是否包括學生的負擔能力和有關院校的財政盈餘;及

(三)就資助計劃1或2所涵蓋的課程在二○一四/一五至二○一八/一九學年每年的學費分別而言,教育局接獲多少宗收取超通脹學費的申請,以及當中獲批申請的宗數及百分比為何(以表列出)?

答覆:

主席:

  就葉建源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教育局有機制監察納入「為修讀香港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提供的免入息審查資助計劃」(資助計劃1)和「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資助計劃2)範圍內的課程學費每年的增幅。

  上述計劃涵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及自資銜接學士學位課程,至於自資副學士學位課程並不屬於兩項計劃的資助範圍,其學費的調整由相關院校自行決定。

(一)資助計劃1由二○一七/一八學年起推行,共15間院校提供合共119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及248個自資銜接學士學位課程,其中30個學士學位及82個銜接學士學位受資助課程在二○一八/一九學年與上一個學年比較的學費增幅在通脹之上,這些課程的相關資料,載於附件一。

  資助計劃2由二○一五/一六學年起推行。在二○一五/一六學年,共五間院校提供合共13個受資助課程,其中五個受資助課程與上一個學年比較的學費增幅在通脹之上。在二○一六/一七學年,共六間院校提供合共15個受資助課程,其中兩個受資助課程學費增幅在通脹之上。在二○一七/一八學年,共六間院校提供合共17個受資助課程,其中九個受資助課程學費增幅在通脹之上。在二○一八/一九學年,共六間院校提供合共37個受資助課程,其中16個受資助課程學費增幅在通脹之上。這些課程的相關資料,載於附件二。

  至於在資助計劃1和2下受資助的課程,獲教育局批准收取超通脹學費增幅的申請理據詳列於附件三。

(二)多數院校在釐訂自資課程的學費水平時,力求收支平衡,並採取審慎態度,考慮多個因素,包括預計報名人數、社會上是否有類似的課程,以及收生對象的負擔能力等。

  教育局要求參與資助計劃1及資助計劃2的院校提供學生完成整個課程所需繳付的學費供該局審閱,以監察合資格課程的學費每年的增幅。

  參與資助計劃的院校可以不超越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升幅調整學費。如有例外情況,院校必須獲得教育局事先批准。就學費升幅超出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例外個案,院校必須向教育局提交充分理據,支持有關課程須在教與學方面作出必要改善而調整學費的額外收入是用作支持相關項目。

  局方在審批學費調整時,會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包括增加的學費是否用於提升獲資助課程的教學質素,有關額外開支是否合理及用得其所等。我們會要求相關院校報告透過增加的學費而採取的措施的推行情況,確保調整學費的額外收入實際是用作支持相關項目。

(三)各院校都明白必須將學費維持在合理水平。過去四年,在上述兩項資助計劃下有144個課程提出學費增幅高於通脹,佔所有課程的百分之三十二。有關在上述兩個資助計劃下受資助課程每年申請收取超通脹學費增幅的數目及獲教育局批准的宗數及百分比載於附件四。



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