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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修訂)(第6號)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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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稅務(修訂)(第6號)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十二月二十九日)刊憲。《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將轉讓定價原則納入《稅務條例》(第 112 章)(《稅務條例》),以及實施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提出打擊「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BEPS)方案的最低標準。

  BEPS方案旨在打擊跨國企業利用稅務規則的差異及錯配,人為地將利潤轉移至只有很少或沒有經濟活動的低稅或無稅地方。香港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承諾實施BEPS方案。

  政府發言人表示:「實施BEPS方案可顯示香港致力打擊跨境逃稅活動,對香港維持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的競爭力和聲譽尤其重要。」

  發言人補充:「我們會確保達致國際稅務標準的同時,維持本港的簡單低稅制。我們亦會盡量減低受影響企業(尤其是中小企)的合規負擔,並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實施有關改動。我們曾在二零一六年年底進行諮詢,有關實施策略獲得廣泛支持。」

  此外,《條例草案》包括修訂《稅務條例》,以確保個別優惠稅務措施符合經合組織及歐洲聯盟就公平課稅方面的規定。

  《條例草案》將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提交立法會。
 
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