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續領車輛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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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蘇偉文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車輛牌照(俗稱行車證)的有效期為一年或四個月。車主如在原有行車證屆滿日期過後申請續領行車證(續證),除非運輸署署長信納有關車輛在未領證期內不曾在道路上使用,否則須就有關期間繳付附加費。另一方面,有車主指稱網上續證的手續繁複,例如(i)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個人或機構數碼證書、(ii)不接受網上逾期續證申請,政府更建議親身辦理逾期續證手續,以及(iii)必須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辦理,而申請人的電腦須已安裝Java軟件才能使用該網站的服務,但多個常用瀏覽器(例如Edge、Firefox(52或之後版本)及Chrome)已停止支援Java插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i)逾期續證的申請數目、(ii)該等申請的平均逾期日數,以及(iii)警方就沒有於車輛的擋風玻璃上展示有效行車證而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

(二)過去五年,政府(i)就多少宗逾期續證的申請收取了附加費及所得款項總額,以及(ii)批准了多少宗豁免附加費的申請及少收的收入總額為何;

(三)會否考慮推出短訊提示服務,提醒車主他們的行車證有效期即將屆滿,以便他們及時申請續證;

(四)過去五年,網上續證網頁的瀏覽量,以及經該等網頁完成的續證個案宗數;鑑於多個瀏覽器不再支援Java插件,政府為新的電子服務系統招標時,會否加入維護及升級條款,以確保新系統與時並進;

(五)鑑於現行法例規定,車齡達六年或以上的私家車每年須通過政府認可車輛測試中心的檢驗(年檢),方可續證,而車齡少於六年的則沒此要求,當局會否容許所有車齡私家車的車主選擇續領有效期兩年(而車齡少於六年私家車的車主更可選擇續領有效期三年)的行車證,以減省該等車主造成的麻煩;及

(六)會否採取下列措施以改善網上續證手續:(i)取消申請人須持有有效數碼證書的規定、(ii)接受原有行車證屆滿日期已過(尤其是就車齡為六年以下因而無須進行年檢的私家車提出)的續證申請、(iii)網上續證系統增添功能,自動計算逾期續證的應繳附加費款額,以及(iv)減省所需遞交的文件(例如,如車主在申領駕駛執照時已提交地址證明,便無須再就同一地址提交證明)﹖

答覆:

主席:

  就莫乃光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每年逾期續領車輛牌照的申請數目、該等申請的平均逾期日數,以及警方就沒有展示有效車輛牌照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表列如下:
 
年份 逾期續領
車輛牌照的
申請數目
(計至最近的
百位整數)
該等申請
的平均
逾期日數
警方就沒有
展示有效
車輛牌照發出的
定額罰款
通知書數目
(計至最近的
百位整數)
二○一三 127 400 56 18 700
二○一四 142 300 57 18 500
二○一五 138 200 48 23 000
二○一六 125 500 50 27 600
二○一七
(截至十月底)
104 900 52 26 500

(二)過去五年,因逾期續領車輛牌照而需繳付附加費的申請數目、運輸署所收取的附加費總額,以及獲豁免附加費的續領車輛牌照數目,表列如下:
 
年份 因逾期續領
車輛牌照
而需繳付
附加費的
申請數目
運輸署
所收取的
附加費總額
($)
獲豁免
附加費的
續領車輛牌照
數目(註一)
(計至最近的百位整數)
二○一三 22 100 7 811 500 105 300
二○一四 23 100 8 111 800 119 200
二○一五 22 700 8 939 700 115 500
二○一六 20 800 7 867 900 104 700
二○一七
(截至十月底)
17 300 6 583 100 87 600
註一﹕如果有關車輛在車輛牌照有效期屆滿後沒有在道路上使用,車主可申請豁免逾期牌費。車主須在申請續領車輛牌照表格(運輸署表格TD558)的第二頁內「申請豁免車輛牌照過期後使用車輛附加費聲明」填寫聲明,並列明無使用車輛的整段期間。

  運輸署現時沒有備存在過去五年每年度獲豁免因逾期續領車輛牌照而需繳付附加費的金額。由於每架車輛獲豁免的附加費會按其車種及過期日數而有所不同,因此運輸署未能用獲豁免附加費的續領車輛牌照數目計算出總豁免金額。

(三)運輸署已於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聯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在「我的政府一站通」的平台上推出一項電子服務「續領車輛牌照提示服務」,該服務有以下特點︰

(i)可分別在車輛牌照屆滿日期前四個月、屆滿日期前兩星期及到期日,透過「我的政府一站通」平台向車主發送提示訊息;
(ii)車主可選擇電郵提示服務,或下載「香港政府通知你」流動應用程式以接收短訊提示;及
(iii)車主可透過該服務查閱車輛的牌照屆滿日期。

  車主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運輸及駕駛事務」的首頁,查閱「續領車輛牌照提示服務」的登記方法及詳情。

  牌照屆滿後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是違法行為,基於道路安全及守法原則,運輸署會在相關車輛牌照屆滿日期後的21日内,發函提醒有關車主盡快辦理續領車輛牌照手續。

(四)過去五年,每年網上續領車輛牌照網頁的瀏覽量及經該等網頁完成的續領車輛牌照個案宗數,表列如下:
 
年份 網上續領車輛牌照
網頁的瀏覽量(註二)
經該等網頁完成的
續領車輛牌照
個案宗數
二○一三 23 599 750
二○一四 117 088 890
二○一五 123 890 1 124
二○一六 89 394 1 284
二○一七
(截至十月底)
17 251 1 202
註二﹕瀏覽有關網站者不一定於瀏覽後在該網頁正式遞交續領車輛牌照申請。

  鑑於現時多個瀏覽器不再支援Java外掛程式,運輸署正研究改以另一軟件程式Java Web Start取代有關技術,預計可於二○一八年內落實。此外,政府為電子服務系統招標的標書中包括相關的系統維護及升級條款,以保障系統能夠在合約期內獲得所必要的系統維護及軟件更新服務。

(五)根據香港法例第374E章《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21條,登記車主可申請為車輛領牌四個月或12個月。基於道路安全考慮,車齡滿六年或以上的私家車必須在每年續領車輛牌照前接受檢驗。運輸署職員在處理登記車主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時,亦會根據法例查核有關車輛是否已購備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及要求車主更新其於運輸署的登記地址及相關的記錄。

  如簽發較長年期(例如兩年或三年)車輛牌照,則難以確保車齡滿六年或以上的車主每年進行驗車及購備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另外,運輸署亦未能於每年透過續領車輛牌照時核實相關個人資料(包括地址),這或會影響運輸署的車輛登記冊內車主登記地址記錄的準確性,因而有礙政府的執法(包括送達傳票和繳付罰款通知等)。

  現時簽發為期四或12個月的車輛牌照的安排已沿用多年,亦廣為車主及市民大眾所接受。基於上文所述考慮,運輸署目前無意延長車輛牌照的有效期。

(六)根據香港法例第374E章《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21條的規定,申請為汽車領牌時必須採用運輸署署長指明格式的申請書,並須由汽車登記車主或其書面委任的授權人簽署。而根據香港法例第553章《電子交易條例》第11(2)條發出的憲報第8522號公告,如有關法定條文明確規定必須簽署;或條文規定提交資料須採用指明表格以及必須在該指明表格上簽署,則根據法定條文提供、出示或送達的電子記錄必須附有數碼簽署。而根據《電子交易條例》第6(1A)條,現時只有透過使用數碼證書才可進行數碼簽署。

  行政長官於《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宣布將會為所有香港居民提供數碼個人身分的計劃,讓他們能以單一的數碼身分和認證進行網上交易。運輸署會密切跟進此計劃的進展,以期優化身分認證方式,方便使用互聯網申請續領車輛牌照的車主。

  現時只要是有效登記的車輛,車主已可使用網上續領車輛牌照系統辦理續領車輛牌照手續。該網上系統亦會自動計算車輛牌照已逾期日數所需繳交的附加費款額,車主亦可通過電子方式繳付費用。

  運輸署不時按照法例規定檢視申請續領車輛牌照時所需提交的文件,以方便車主。現時運輸署要求登記車主於網上遞交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時所需提交的文件,都是按照有關法例所規定的。就地址證明而言,根據香港法例《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59A條的規定,運輸署在處理根據第21條提出的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時,可要求申請人出示其地址的證明;及可在該等證明被出示之前,暫停處理該項申請。



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