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前赴澳門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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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十二月五日)上午赴澳門前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政務司司長:大家好。
 
記者:司長,想問一問《議事規則》方面,你怎樣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合併辯論的裁決?以及是否等《議事規則》通過後便會再提交政府法案?以及印花稅何時會提交?
 
政務司司長:這方面今早行政長官都說過,我們是尊重立法會主席的裁決及決定,亦希望建制派及非建制派議員能夠盡快、務實處理《議事規則》修訂這個議題。如果一旦處理後,政府便可以放心提交我們現時正輪候等待呈交立法會的法案,因為現時我們很多政府的議程如果呈上的話,因為有議員表明會「拉布」,根本上不會有果效,所以希望大家務實、真真正正實事求是、盡快(處理這修訂)。正如立法會主席所說,希望在聖誕前處理到,這都是我們希望看到的。

  但我想先說說,我現在前往澳門,是我上任政務司司長後第一次官式拜訪澳門政府。稍後我會禮節性拜訪澳門特首崔世安先生。今次前往澳門其中一個任務,就是與(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簽署一份有關於在民商案件中司法文書的送遞,即是法院方面大家互相安排一個能夠更暢順的機制,是法律文件方面的機制(使兩地在送達司法文書上)會更好。我亦會藉這個機會多謝澳門政府安排我參觀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看看澳門在青年創業方面有甚麼香港可以借鏡。稍後在黃昏,我會返港。今次(訪問澳門),我覺得是重要,因為可以加強香港與澳門的聯繫及大家的溝通,港澳兩地在粵港澳大灣區,在未來亦是一個發展重點,所以我們不單與廣東省,我們與澳門都要加強大家的溝通。
 
記者:今次簽署的協議是甚麼?以及怎樣便利香港,以及協議何時生效?
 
政務司司長:便利香港方面,以前(兩地送達司法文書)是需要雙方透過(個人安排)例如律師,就算透過律師中間也可能有些困難,現在是通過法院的安排,正式政府與政府簽署一份協議,以確保在民事和商業案件方面的司法文書例如證供,能更暢順及可靠地送達。
 
記者:補選改期方面,司長你早前有說過「努力過」,但特首的說法是請傳媒問你,會否覺得其實特首把責任卸給你?
 
政務司司長:不是,其實大家都關心這件事。我要說的都已經說了,沒甚麼補充。最重要的就是特首和我的看法是一樣,就是一定要尊重選管會的決定,因為選管會是一個法定的獨立機制,是獨立組織,它有法定的權力,亦有責任要盡早進行補選,所以它有責任上的工作,我們亦要配合它的工作。
 
記者:協議何時生效?
 
政務司司長:生效日期就是在簽署文件後很快就可以生效,因為這純粹是技術上的時間,生效不用太久,這個很快可以做到。
 
記者:既然是一個獨立的機制,那為甚麼早前要努力做一些工作想改期?
 
政務司司長:我說「努力」的意思,即是說我們努力了解這件事、分析這件事。我們在聽到一些意見後,我們並不是坐着不幹任何事。我們經了解這件事,最後都覺得應該要尊重機制,就是這個意思。多謝大家。



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