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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海鮮酒家排出過量煮食油煙造成滋擾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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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荃灣路德圍的青葉海鮮酒家未有遵從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法定通知,減少煮食時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造成環境滋擾,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6,000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今年三月調查一宗食肆油煙投訴時,發現該食肆沒有妥善保養空氣污染控制設備,排放過量煮食油煙及氣味,影響附近行人及鄰近居民。環保署遂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要求該食肆消減煮食油煙及氣味滋擾。環保署於法定通知限期後作巡查,確認食肆未有落實改善措施,違反法定通知的規定,遂向違規的食肆經營者提出檢控。 

  環保署近期的巡查顯示涉事的食肆現已作出跟進,情況有所改善,沒有再排放過量煮食油煙及氣味。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飲食業經營者,應參照環保署編制的指引安裝合適的油煙控制設備處理油煙及煮食氣味的排放,並定期維修及保養排氣系統及控制設備,確保其妥善運作。若收到環保署發出的法定通知,必須盡快在指定期限內採取措施消減有關滋擾。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如不遵從法定通知所載的規定,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有關控制食肆及飲食業的油煙及煮食氣味的指引,可於環保署有關飲食業界的網頁下載: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pamphlet_oilfume.html
 
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