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完成大埔修樹事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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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今日(十二月一日)公布署方就有關今年六月六日大埔修樹工作令樹上一些有鷺鳥幼鳥的鳥巢受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的結果。
      
     該署亦已檢視現行運作不足之處,並落實推行連串改善及補救措施,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調查的結論認為,修樹事件有多個成因,例如相關人員對保護野生動物的知識不足,修樹方法不當,以及樹木小隊(小隊)的監督和人手不足等。
      
     康文署在部門層面及行動層面均對保護野生動物知識不足。在部門層面,康文署目前並未就《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鄰近位於大埔鷺鳥林具特殊科學價值的鷺鳥棲息地、本港鷺鳥林的位置或特點,或樹木管理工作中有關保護野生動物的工作守則和指引,建立資料儲存庫;而署方現時的培訓亦未有涵蓋保護野生動物方面的知識。在行動層面,雖然有關工作並未訂有具體指引,但前線主管與人員在安排樹木工作時,應運用常識和判斷力,以避免或盡量減少對野生動物(例如雀鳥和鳥巢)造成影響。調查亦發現涉事小隊主管在事件中低估了修樹工作的複雜程度和對野生動物的影響。樹木隊的溝通也有改善空間,以確保主管在指派小隊於自己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工作前,應該先確保指令已清晰傳達,清楚解釋,並確定隊員明白。事件中小隊亦未能運用常識和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沒有在發現鷺鳥鳥巢可能會受到影響時,終止修樹工作。
      
     另一方面,調查認為是次修樹工作執行不當,導致過度修剪,而且以截頂方法過度修剪樹木屬不可接受。如當日的修樹工作妥當執行,對雀鳥的影響定可減到最低。由於相關人員表現未達標準,又不遵照指引行事,康文署已就此按照部門既定指引採取適當行動。
      
     關於樹木隊的監管及人手問題,調查認為該項樹木工作實無須急於安排在當日進行;加上工作較複雜和敏感,故此於主管不在場情況下安排有關工作的決定屬不審慎和不恰當。有鑑於此,如須在直屬主管不在場時進行大型、複雜和敏感的樹木行動,署方應探討可否安排較高職級上司暫代小隊主管履行職務的可行性。
      
     鑑於上述調查結果,康文署已落實及會推行共十二項在短、中及長期實行的改善及補救措施,以免同類事件的發生。
      
     已於今年七月實施的短期措施包括:(1)向規劃署取得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的邊界資料,並提醒康文署轄下分區辦事處及區域樹木組在該等地點進行樹木工作時須多留意有關邊界;(2)與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建立和維持定期溝通的渠道,並識別由康文署管理的樹木中的鷺鳥林地點;(3)提醒所有區域樹木組和園藝承辦商,進行樹木工作時須避免對野生動物及環境造成滋擾;(4)向所有有關人員/承辦商再次傳閱《樹木修剪的一般指引》,並提醒他們正確的修樹技術;以及(5)對樹木小隊加強監管。
      
     中期措施方面,康文署將(1)檢討內部有關樹木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引及程序;(2)與漁護署合作,並制訂工作流程,以便在有急切需要時,處理可能影響鷺鳥林等野生動物繁殖地或棲息地的樹木護理工作;(3)改進為前線工作人員而設有關修樹技巧的複修培訓;(4)在日後的培訓中加入保護野生動物的課題;以及(5)改進樹木檢查報表及康文署的樹木管理資料庫,把特殊地點的狀況及樹木情況載入報表及資料庫,為進行樹木管理工作提供參考。
      
     長遠而言,康文署會與相關決策局及部門聯絡,探討是否須修訂有關通告及指引,在樹木工作中涵蓋保護野生動物事宜;以及檢討組織架構、資源需求及各樹木組的調配事宜,以尋找改進空間。
      
     康文署發言人就有關修樹工作不幸引致雀鳥傷亡的事件,再次向公眾表示遺憾及歉意。該署將致力加強樹木護理方面的培訓,優化內部指引,及提升人員在日常工作上對有關保護野生動物方面的認知和技能。



2017年1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