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批出「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和「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的設計、建造和營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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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公布,經過公開招標程序後,「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的設計、建造和營運合約由吉寶西格斯及振華合資公司(Keppel Seghers – Zhen Hua Joint Venture)成功投得,而「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的設計、建造和營運合約則由安樂工程有限公司成功投得。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除了源頭減廢和回收等措施外,採用先進轉廢為能技術處理廢物是現代城市廢物管理策略不可或缺部分。」

  「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位於毗鄰石鼓洲的人工島上。該設施除包括每天處理最多3 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的焚化爐系統外,亦會設立廢物機械分類和回收設施,每天可從最多2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中回收有用的資源。「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將在焚化過程中轉廢為能產生電力,從而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發電,有助減少本地的溫室氣體排放。

  發言人補充:「『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預計在二○二四年全面運作。有關合約包括15年的營運期。我們預計設施每年可最多輸出4億8 000萬度剩餘電力至公眾電網,效益等於逾400個現時全港規模最大的小濠灣污水處理廠太陽能發電場。由於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發電,以及減少都市固體廢物的堆填量,預計每年可共減少約44萬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

  「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的建築和園境設計將秉承「綠色、潔淨、精益」的環保理念,與周邊環境融和,並將致力達至綠建環評(BEAM Plus)金級或更高水平。設施將會裝設先進的空氣污染控制系統,確保排放的煙氣符合香港和歐洲聯盟委員會的排放標準。環保署將會在石鼓洲、長洲和大嶼山南部設立空氣監測站,監測及提供區內空氣質素的客觀數據,確保設施的運作不會對附近環境造成影響。

  「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旨在研究及確立利用現有污水處理廠的設施進行廚餘與污泥共厭氧消化的技術可行性及裝置要求,提升本港整體處理廚餘的能力。在試驗計劃下,環保署將於船灣滲濾液預處理廠現址設立廚餘預處理設施,每天預處理最多50公噸廚餘,然後運送至大埔污水處理廠現有的污泥厭氧消化系統進行共厭氧消化。預計這項試驗計劃可於二○一九年展開,有關合約包括六年的營運期。



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