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行政長官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出席科技「一帶一路」與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論壇後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就着今日我們香港一位跨欄運動員呂麗瑤很勇敢站出來,說給公眾知道她在十年前,當她十三、四歲的時候,受到她當時一位教練性侵犯,我對這件事感到很難過,但對於麗瑤這種勇氣我感到非常敬佩。所以我在此,作為一個市民,都要為這種勇敢行為鼓掌,但當然作為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我們亦很嚴肅處理我們的少年人、小朋友受到性侵犯。我看過麗瑤的文章,我完全同意她今次一定經過內心掙扎,她這麼有勇氣站出來,希望喚醒社會對於兒童受到性侵犯的關注,亦希望她的行為能夠感染到如果很不幸在自己兒時都是受到本來很尊敬的人或陌生人性侵犯,都要勇於說出來,執法機構一定會很嚴肅跟進。我亦聯絡上警務處處長,警務處處長一定會積極跟進。不過,當然大家都要明白,所有罪案都需要有舉報人,我希望儘管這個經歷很難過,或者受害人都不想記起,但都需要提供到資料、證據,讓我們能夠跟進。至於支援服務方面,大家如果記得,我都當過社會福利署署長,保護兒童是社署天職,所以同樣地,如果有人受到性侵犯,我都呼籲他們向社會福利署的熱線尋求協助,社署有受過嚴格訓練的社工跟進每一件事。我在此再承諾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保護我們的小朋友。我知道香港社會裏亦有很多關心少女或小朋友受到性侵犯的機構,這些非政府機構多年來為香港社會做的工作,我亦向它們表示敬意。
 
記者:林太,警方今次會否主動調查這件事?
 
行政長官: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已經聯絡了警務處處長,我都要求警務處處長要盡他所能跟進這件事,但如果受害人甚麼資料都不能夠提供,那調查亦有一定困難。不過,我雖然不是執法人員,亦不是專業調查員,但我覺得其實要追查這件事都不是太困難,因為麗瑤已經說了當時這個人的身分,以及我相信她學校亦可能有些資料可以提供。不過我不想再談這事,因為事件剛剛曝光,究竟執法機構會採取甚麼工作,都是留給執法機構來做。
 
記者:馬逢國議員今次都透露有另一些相同個案在體育界發生,今次會否影響香港整體形象?
 
行政長官:我想在任何一個社會都難以完全避免有這類令人痛心的事發生,所以我呼籲如果有同樣遭遇,無論是運動員或是其他朋友,無論事件發生了多久,他們本來想忘記,但都覺得社會應該知道這些事,從而可以讓社會更關注保護小朋友,我都呼籲他們好像麗瑤一樣,要有這份勇氣挺身而出。
 
記者:相關界別或團體都說收過匿名舉報,但其實只要是匿名的話他們就說不可以做任何調查,其實這方面是否不太理想?如果有些情況,她不方便透露自己身分而希望可以舉報到這些事件的話?
 
行政長官:受害人如果想身分被保護,我們有一定的機制。但如果受害人只是想說,但完全不願意接觸執法機構,實在存在一定困難。不過無論如何,正如我所說,無論這件事會引發多少宗舉報,或者受害人自己說出痛苦經歷,我都在這裏呼籲社會要時常保持警覺,要關心香港的小朋友,而對於那些基於他的職業讓他有較多機會接觸小朋友的人士,他們一定要問自己良心,如果小朋友對他有一份尊敬,亦信任他,他怎樣可以對這些小朋友做這些令人非常憤怒的行為。
 
記者:林太,想問因為現在可能是外聘教師,會否要教育局檢討外聘教師的制度,可能會要求他們可能要性罪行紀錄才可以做外聘教師?
 
行政長官:我想又不是針對哪一類教師,正如我所說,每一個人若他在工作裏會接觸到小朋友,而小朋友對他有一份信任,他都應該有專業操守,但你說在聘用的制度裏如何可以加強防範沒有專業操守的人士進入這類工作,從而有更多機會接觸小朋友、侵犯他們,有關部門一定會不斷檢視。
 
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6分
即日新聞  

網上廣播

行政長官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