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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北潭涌道路維修工程地盤引致塵土飛揚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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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貢一地盤總承建商在進行道路維修工程時引致塵土飛揚,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被判罰13,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執法人員在去年十二月三十日早上突擊巡查西貢北潭涌渡假營附近的道路維修工地,發現工人用破碎機時沒有採取任何抑制塵埃的措施,導致塵土飛揚,影響附近使用渡假營的人士。經完成調查及蒐證後,環保署按《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檢控地盤總承建商。

  發言人指出,工程承建商在進行工序時,必須按《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工程散發塵土,如向工地灑水等。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5,000元。
 
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