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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精神健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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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精神健康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年每間受資助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中心)為下列人士提供服務的人次分別為何:(i)15歲或以上的出院精神病患者、(ii)15歲或以上的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iii)該兩類人士的家屬/照顧者,以及(iv)有意進一步認識/改善精神健康的居民;

(二)鑑於現時24間中心當中只有15間設於永久處所,政府有否計劃為餘下九間中心提供永久處所;如有,落實時間表為何,以及在此之前會否向面積細小的中心提供租金津貼,讓它們能夠遷往面積較大的處所;如會,詳情(包括會否設津貼上限)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政府根據甚麼原則決定各中心所獲撥款;

(三)有否計劃增聘精神科服務人手,以落實精神健康檢討委員會於本年四月發表的報告所提建議;如有,按服務對象(即兒童及青少年、成人及長者)分別以表列出計劃在未來五年內增聘的(i)精神科醫生、(ii)精神科護士、(iii)精神科社康護士、(iv)臨床心理學家、(v)醫務社工及(vi)職業治療師的數目;

(四)鑑於政府在本年一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表示,將成立一個常設諮詢委員會,以檢討和跟進精神健康服務的發展,籌備成立該委員會的工作的進展及時間表為何,以及政府何時公布該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及

(五)會否設立一個成員包含各類持份者(例如醫護人員、精神病患者及其照顧者、精神病康復者、社工、社福機構、學者及關注團體)的高層次精神健康局,負責制訂全面的精神健康服務政策和不時予以檢討,以及促進各決策局及相關機構在精神健康服務方面的協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家麒議員所提出的問題,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後,我現答覆如下:

(一)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主要服務15歲或以上的精神病康復者或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會員、其家屬/照顧者及參加社區聯繫/公眾教育活動的社區人士。在二○一四/一五至二○一六/一七年度,曾接受綜合社區中心服務的上述四類服務對象的人數表列如下:
 
年份 會員人數 (iii)家屬/照顧者
人數
 
(iv)社區聯繫/公眾教育活動參加者人數
(i)精神病康復者 (ii)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
二○一四/一五 20 215 5 447 2 587 133 245
二○一五/一六 20 624 5 900 3 069 135 833
二○一六/一七 19 520 7 499 4 073 139 429

(二)政府在二○一○年重整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在各區設立綜合社區中心,為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其家人/照顧者及居住當區居民提供一站式、以地區為本的精神健康支援服務。目前,在全港24個綜合社區中心服務點當中,有15個服務點已在永久會址提供服務;另有五個服務點已覓得合適地方用作永久會址,其中四個項目正進行或將進行裝修/建築工程,另一個項目則正進行地區諮詢。餘下四個綜合社區中心服務點初步已在規劃中的新發展或重建項目內預留地方,具體安排有待確實。現時,社會福利署已撥款予九個未有永久會址或單位實際面積少於標準單位面積的綜合社區中心服務點,在合適的商業樓宇設立臨時服務處所或職員辦事處,並全數資助其所需的營運費用。

(三)至(五)政府已於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成立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的委員由不同界別具專業知識及經驗人士出任,當中包括醫療、社會服務及教育界、患者及照顧者組織代表,以及關注精神健康課題的非業界人士。詳細委員名單見附件。

  諮詢委員會將就精神健康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當中包括以更綜合及全面的方式,處理與本港精神健康有關的各方面事宜。諮詢委員會會協助政府制訂政策、策略及措施,以加強本港精神健康服務;亦會跟進及監察於二○一七年公布的《精神健康檢討報告》中建議的落實情況。各相關政策局會審視落實有關建議所需的資源和人手,按照既定的機制申請增撥資源。
 
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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