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拉脫維亞巴基斯坦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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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宣布,香港與拉脫維亞及巴基斯坦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與拉脫維亞及巴基斯坦分別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及二零一七年二月簽訂全面性協定。雙方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該兩份全面性協定已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生效,並對就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