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制止還押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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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內制止一名男性還押在囚人士傷害自己。

  下午五時四十五分,該名二十四歲在囚人士被發現在囚室內燃燒床單,在場職員即時喝止,並將火撲滅及召喚支援人員。

  支援人員到場後將該名在囚人士帶離現場前往院所醫院接受檢查。在等候期間,他突然情緒激動。在警告無效下,職員施用胡椒噴劑將他制服。

  該名在囚人士面部受傷,經院所醫生診治後無須送院。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此外,懲教署已將事件交由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因販運危險藥物罪而被還押。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