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動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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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期發生多宗動物(包括烏龜、天竺鼠、兔子及狗)遭集體虐待的事件。此外,有不少人胡亂放生動物,影響本地生態環境,而且不少被放生動物因未能適應環境而死亡。就保障動物權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一四年一月至今,每年當局接獲有關虐待動物的舉報宗數,以及分別有多少人被檢控和定罪;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最高及最低懲罰為何;

(二)鑑於剛公布的《施政綱領》提及,當局會檢視與動物福利有關的現有法例,以及研究引入有關照顧動物人士有責任謹慎照顧其動物的概念,該項工作的詳情(包括所涵蓋的法例和工作時間表)為何;

(三)鑑於政府於上月十八日回覆本會議員所提質詢時表示,有關把貓隻和狗隻納入《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6條(該條文訂明當路上發生涉及車輛的意外並引致動物受到損害時,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並盡快向警方報告該意外)適用範圍的建議,「我們正參考海外的處理方法就有關事宜進行檢討,將於檢討完成後考慮修訂相關法例」,檢討工作的進展及具體立法時間表為何;

(四)二○一四年一月至今,每年當局接獲多少宗關於放生動物活動的投訴,並按所涉動物種類和放生地點列出分項數字;有否因應投訴而採取拯救動物和執法行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台灣、澳門及新加坡等地據報已立法規管放生動物行為,當局會否重新考慮立法規管本港的放生動物行為,並禁止於高生態價值的地點放生動物;如否,原因為何;

(六)鑑於有不少參與放生動物活動的人士不了解該等活動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當局會否加強公眾教育,以期減少該類活動;

(七)有否就放生屬外來物種的動物對本地原生物種動物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進行研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八)會否參考外國的做法,重新考慮設立動物警察,以加強保障動物權益;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經諮詢環境局及保安局後,我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自二○一四年起,警務處及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接獲有關懷疑虐待動物的舉報或投訴個案,分別為237宗(二○一四年)、236宗(二○一五年)、262宗(二○一六年)及262宗(二○一七年首三季),大部分個案經調查後證實為不涉及虐待動物。截至今年六月,證實涉及虐待動物而有充分證據作出檢控的數目,以及當中被定罪及其被判處的刑罰表列如下﹕
 
年份 被檢控人數 被定罪人數 被判處刑罰
罰款 監禁
二○一四 29 24 由2,000元至20,000元 六天至一年四個月
二○一五 11 10 2,000元 十四天至兩個月
二○一六 15 11 5,000元 二十八天至兩個月
二○一七
(一至六月)
10 10 不適用 十天至兩個月
 
(二)政府一直重視加強動物福利。為進一步加強維護動物福利的工作,我們現正參考國際經驗和趨勢,並以香港實況為依歸,檢視《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等現行與動物福利有關的法例,研究在防止動物遭殘酷對待外,引入對照顧動物的人士施加須謹慎照顧其動物責任的概念,在過程中我們亦會考慮持份者在過去提出的意見。
 
(三)有關把貓隻和狗隻納入《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6條,我們預計在二○一八年內完成有關檢討。
 
(四)由二○一四年至今年十月,漁護署共收到六宗有關懷疑不當放生動物的投訴,當中四宗涉及龜,其餘動物種類則包括淡水蝦及魚;其中五宗位於大埔區,其餘則沒有具體說明地點。漁護署在接獲投訴到現場視察後,均未能確定是否有個別人士曾進行放生動物的行為,但曾發現龜隻於現場並將其送到署方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觀察。其中大部分龜隻經獸醫評估後被送往動物福利團體供市民領養。
 
(五)及(六)政府目前並沒有計劃立法規管放生活動。就香港現時的情況,政府認為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市民對放生活動的關注及提醒他們在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思量,以免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至為重要。漁護署與三個關注放生活動的組織,包括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愛護動物協會及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共同設計了有關放生動物的海報,教育市民放生活動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該海報已在社區各處(包括郊野公園、地質公園、街市、雀鳥公園及渡輪碼頭)派發及張貼,亦已派發予超過50個宗教團體。此外,漁護署亦建議市民可考慮以其他善行代替放生活動,例如植樹及參與動物福利團體或環保組織的義工服務等。漁護署會繼續夥拍關注放生活動的團體推動有關教育工作。
 
(七)根據《香港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2016-2021》,政府將製備外來入侵物種清單及進行初步風險評估,以更全面了解外來入侵物種對本地生態的影響;而漁護署現正籌備開展相關工作。同時,政府亦透過提供資助,鼓勵大學和非政府組織進行有關外來入侵物種的研究,例如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於二○一六/一七年度,撥款資助大學進行一項關於外來兩棲爬行動物對本港生態影響的研究。
 
(八)目前,警務處轄下共有13個警區有指派特定調查隊負責處理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視乎人手的調配、案件的性質及嚴重程度,以及當區罪案的趨勢,各警區指揮官在有需要時,可考慮指派隊伍專責調查及分析與殘酷對待動物有關的罪案。所有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均會交由刑事調查隊處理。刑事調查隊的人員受過專門訓練,具備足夠的經驗和調查技巧跟進該類案件。所有由刑事調查隊處理的案件會由一名刑事偵緝總督察監督,以確保調查手法一致及達到警隊要求的專業水平。

  此外,為了強化警方在調查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工作,警方自二○一一年推出「動物守護計劃」,與漁護署、愛護動物協會、食物環境衞生署、香港城市大學動物醫學院、獸醫組織及其他持份者在計劃的框架下,從教育、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緊密合作,打擊殘酷對待動物。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