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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公眾游泳池及泳灘的救生員的培訓及有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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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政府救生員工會向本人反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聘用的救生員一直未獲適切的專業培訓,影響到他們的服務質素及泳客的安全。此外,救生員流失情況嚴重,而且管理層對救生員的工作欠缺了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十年,每年康文署轄下公眾游泳池及泳灘的下列統計數字:(i)泳客受傷但拒絕送院的人數、(ii)泳客嚴重受傷或遇溺的人數,以及(iii)召喚救護車的次數(按游泳池及泳灘名稱以表列出);
 
(二)鑑於該工會反映,現時由醫療輔助隊為救生員提供的約三十小時基本成人急救訓練,不足以使救生員能妥善處理各種實際情況,政府會否考慮委任專科顧問醫生擔任救生員訓練醫療總監,協助為救生員制訂一套適切的培訓課程及實務指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有新聘救生員在開始當值後才接受實務培訓,以及救生員沒有接受過適當的潛水搜救培訓,政府會否考慮該工會的建議,成立救生員訓練學校,(i)為救生員提供適切、有系統及有長遠目標的培訓課程(包括使用各種救援設備的訓練),並待該學校在取得國際救生會的認可後,(ii)向救生員頒授認可證書;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該工會指出,康文署每年重新招聘季節性救生員的做法令救生員缺乏職業保障,導致年輕人不願入行、富經驗的救生員越來越少,以及招聘困難,而且因應近年有新暖水游泳池啟用及氣候和暖令冬天的游泳池和泳灘泳客數目上升,政府會否招聘更多長期僱用救生員;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游泳池及沙灘見習員的入職學歷要求為中三畢業,但救生員的入職學歷要求為小六畢業,康文署在釐定該等入職要求的考慮因素為何;會否考慮檢討救生員的入職學歷要求;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鑑於據悉現時有部分公眾游泳池及泳灘處於救護車難以在十二分鐘目標召達時間內到達的位置,康文署有何應對措施;會否考慮工會的建議,由救生員、政府飛行服務隊、消防處及水警為該等游泳池及泳灘提供聯合救援服務;如會,詳情及實施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現時負責管理公眾游泳池及泳灘的首長級人員須否具備拯溺及急救知識和經驗;如否,會否考慮設立此要求,以期管理層更了解游泳池及泳灘的拯溺和急救工作;及
 
(八)現時游泳池及泳灘主管,須否曾接受拯溺及急救訓練;如否,有否評估他們有否能力有效協調游泳池及泳灘涉及的拯溺和急救工作;鑑於現時只有主管獲授權召喚救護車,康文署有何措施避免出現因主管不在場而延誤拯救生命的情況?

答覆:
 
主席: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一向重視救生員的培訓工作,每年均投放資源為公務員救生員提供多方面的訓練機會。就提問的八個部份,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十年,有關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及泳灘的「拯救」、「溺斃」及「意外」事件數字,請參閱附表一及附表二。

(二)及(三)康文署一向十分重視員工培訓並設有專責的訓練組。現時為公務員救生員策劃及提供多類型的培訓課程包括拯溺及急救資歷複修課程、徒手潛水拯救及水肺潛水拯救課程等。上述職業訓練一般由認可機構考核及發出相關資格,無論在本地或國際上都有認受性。在設計及提供救生員培訓過程中,康文署均與相關的專業部門及機構協作,當中包括衞生署、醫院管理局、醫療輔助隊和香港拯溺總會等。他們的專業知識、技能、設備、儀器及認可地位等,均有助康文署提供適切的救生員訓練。康文署會在這個行之有效的良好基礎上加強與合作夥伴的協作和溝通,務求確保救生員訓練的內容、設計及水準均能與時並進。

(四)康文署現時公務員救生員人手編制基本上已反映轄下公眾泳池及泳灘的開放時間及實際情況。康文署每年均會檢討人手安排,並在有需要時按機制爭取額外資源增加人手。公務員救生員方面的人數由二○一一年的893名增加至二○一七年的1 204名,增幅約為百分之三十五。
 
  除了部分全年開放的公眾泳池及泳灘外,其他設施主要在每年泳季開放。因此,康文署會按泳季運作和服務需要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季節性救生員。由於季節性救生員工作屬於短期性質,員工的流動性相比公務員救生員為高。康文署除了加強宣傳和招聘外,亦適度調高薪金及約滿酬金、簡化招聘程序、舉行更多招聘日,以及與相關學校團體舉行招聘講座等,以吸引更多合資格人士投考季節性救生員職位。康文署亦會繼續招聘合資格的退休公務員救生員出任季節性救生員一職。署方亦推行多項措施包括不同訓練計劃及見習員計劃,結合培訓、實習及聘用,以增加救生員的整體人力供應。

(五)康文署推行泳池事務見習員及泳灘事務見習員計劃,旨在藉著結合培訓和實習,鼓勵及啟發十六至二十四歲青少年裝備自己及積極規劃未來發展方向及服務社會。青少年在完成見習課程後,可以根據個人的考慮,自行選擇是否投身康文署的公務員和季節性救生員工作或另覓出路。過去參與該計劃的見習員,也有不少投身拯溺救生工作。由於該計劃的對象為十六至二十四歲的本港青少年,而他們一般都會最少完成中學三年級的課程,因此計劃申請的資格訂明相關的要求。
 
  至於康文署的救生員,他們的主要職責是提供拯溺及救生服務,故康文署要求申請該職位的人士必須持有由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沙灘救生章及/或泳池救生章及符合其他的入職條件,以證明他們在拯溺及救生技能方面具有認可的能力。就學歷水平而言,具備小學六年級畢業或同等學歷的救生員,基本上已能應付日常的溝通及工作需要,因此現時並沒有充分的理據,要提升救生員的入職學歷要求。康文署會為新入職的救生員提供全面的入職訓練,而每年冬季亦會安排各種複修訓練,為在職的救生員提供持續進修的機會,協助他們發展事業階梯。

(六)當意外或遇溺事件發生,傷者/遇溺者需要緊急送院救治時,當值的泳池/泳灘主管會立即致電999報案中心。999報案中心會立刻調派人員到場處理,一般情況下,港島及九龍區的到場時間為九分鐘內,而新界區則為十五分鐘內。警務處亦會因應事件發生的情況,包括地點、性質、涉事人數、傷者/遇溺者情況等,協調相關部門派出最合適的救援車輛/救護車或水警船隻到場處理。期間,康文署的救生員會為遇事者提供適切的拯救/急救服務。另外,如陸上或海上交通不能到逹事發地點,警務處會與政府飛行服務隊協調派出直升機前往進行拯救。

(七)康文署管理層非常重視水上活動場地的運作,並不時就整體的情況和發展作出檢討及改善。現時康文署負責管理水上活動場地的團隊均擁有多年相關的管理經驗,並十分熟悉各場地的運作情況及前線人員的工作。康文署認為現時的管理模式行之有效,並沒有必要增加管理層需擁有拯溺及急救知識和經驗的要求。

(八)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及泳灘的經理(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及主管(各級康樂助理員)現時無須接受拯溺及急救訓練。然而,康文署會不時舉辦培訓課程(例如公眾泳池及泳灘管理等),供場地經理及主管報讀。康文署亦有制定泳池及泳灘管理指引,以供場地經理、主管及相關管理人員遵循。因此,場地主管及救生員應對日常場地運作、拯溺行動的工作流程、各工作崗位的分工有足夠的認識。
 
  至於泳池及泳灘拯救行動一般由當值高級技工(泳灘/泳池)作出協調,以領導當值技工(泳灘/泳池)提供所需的救生服務。一般情況之下,當意外、拯救及溺斃事件發生時,當值的泳池/泳灘主管會立即致電999報案中心召喚救護車;如有需要,其他場地職員亦會協助盡快致電報案中心。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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