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就《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第五節)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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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今日(十一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第五節:優化管治、簡政放權)的致辭全文:

  多謝主席。在這一節有議員就民政事務中大廈管理和法律援助兩方面提出意見,我在這裏有一些扼要的回應。

  政府為協助業主妥善管理大廈,及回應公眾的關注,我們會推出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推出新的《工作守則》列明大廈管理的「最佳做法」;及以試驗計劃形式,推出「解決大廈管理爭議服務」,邀請一名退休法官主理,為爭議個案提供客觀意見。我們亦會繼續推行「第三期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委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為舊樓業主提供專業支援,並協助「三無大廈」業主組織法團,有效履行管理及維修大廈的責任。

  就有關法律援助方面,法律援助(法援)服務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一環。法援政策的目標是確保所有符合《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規定以及具備合理理據在香港法院提出訴訟或抗辯的人,不會因缺乏經濟能力而無法尋求公義。任何人士如想獲得法援,必須同時通過《條例》規定的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

  政府在未來一年將推行有關法援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新措施包括以下三項:

  轉移法律援助政策範疇: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宣布,將落實早前法律援助服務局的建議,將制訂法援政策和管理法律援助署的責任,由民政事務局撥歸政務司司長辦公室,以彰顯法援制度的獨立性。我們現正進行各項籌備工作,以便在獲得立法會所需批准後進行正式轉移。

  第二,有關當值律師費用檢討:政府決定檢討當值律師費用,並會成立工作小組跟進。我們已邀請兩個法律專業團體、當值律師服務和相關政府部門加入這工作小組。完成檢討後,政府會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作出匯報。

  第三方面,有關為無律師代表民事程序法律諮詢計劃增設辦事處:這個計劃是為符合入息資格限額而又沒有聘請律師或獲得法援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就民事程序事宜免費提供法律意見。政府將會為計劃在灣仔法院大樓增設辦事處,以應付服務需求及方便區域法院和家事法庭的訴訟人使用這項服務。完成所需籌備工作後,我們預計新辦事處會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內開始運作。

  除了上述三項新措施外,民政事務局會繼續實施各項持續推行的措施,以提升法援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讓更多未能負擔私人法律服務費用的人士受惠。

  多謝主席。



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