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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個人資料遭他人盜用作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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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一名市民遭人盜用個人資料以申請貸款,因而在不知情下被財務公司當作貸款諮詢人。其後,受害人同期收到47間財務公司的電話和短訊,語帶恐嚇地催促他代借款人還款,他及其家人因此惶惶不可終日。受害人曾向警方及個人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求助但被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了解出現上述受害人同期被47間財務公司追債事件的原委;

(二)鑑於據本人理解,財務公司在批出貸款前有責任核實資料當事人知道和同意其個人資料被用作申請貸款,公署有否評估該等涉案財務公司有否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

(三)警方及公署拒絕受理受害人投訴的原因;受害人可向哪個政府部門或決策局尋求協助;會否檢討第486章有否漏洞並予以堵塞,防止再有無辜市民遭人盜用個人資料;及

(四)鑑於牌照法庭根據《放債人條例》(第163章)對持牌放債人施加的牌照條件,規管持牌放債人的收數及收集他人(包括諮詢人)個人資料行為,包括禁止放債人及其收數人向債務人以外任何人追討債項,或在試圖尋找債務人時騷擾任何其他人,而持牌放債人如違反任何牌照條件,可構成刑事罪行並可被撤銷牌照,相關執法部門有否評估上述財務公司有否違反《放債人條例》及牌照條件?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重視保障市民的個人資料。我們關注到近日有市民報稱被人盜用其個人資料,在不知情下成為他人貸款諮詢人的情況。

  就謝偉俊議員的提問,我們在諮詢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保安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至(三)根據《放債人條例》(第163章),所有持牌放債人均須按照其牌照上,由牌照法庭所施加的條件經營放債人業務。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為加強私隱保障,牌照法庭就所有放債人牌照施加了額外牌照條件,要求放債人在向另一人士收集或收取個人資料時,須採取步驟,確保不會成為任何不合法地披露或使用個人資料的事情的參與者。舉例來說,如果放債人使用由其他人提供的個人資料作放債用途,該放債人必須要求資料提供者書面確認,提供該等個人資料予放債人使用並沒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條文。放債人必須備存能顯示其遵從有關牌照條件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文的紀錄。我們正就額外牌照條件的成效進行檢討。我們會考慮是否需要推行更嚴格的規定,以進一步加強對個人私隱的保障。

  市民如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作出投訴。公署在收到投訴後會接觸投訴人就個案作出跟進處理,因應個案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調查,以確定被投訴者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若事件涉及刑事罪行(如詐騙、不誠實使用電腦、不斷滋擾甚至恐嚇等),公署會把事件轉介警方作出刑事調查。

  一般而言,放債人須以合法和公平的方式收集諮詢人的個人資料,而其目的應直接與其職能或活動有關。若放債人透過貸款人收集諮詢人的個人資料的目的是就有關借貸申請進行諮詢,則有關的收集行為與其職能及活動有關,並未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公署並沒有接獲投訴或查詢個案涉及市民報稱懷疑有人在未經他本人同意下使用其個人資料作貸款諮詢人,以致有47間財務公司向他要求還款。另外,根據公署的紀錄,公署於二零一七年七至九月期間曾收到三宗有關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使用他們的個人資料作貸款諮詢人的電話查詢,在公署職員即時回應有關查詢後,當事人並未有要求作跟進。公署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份接獲一宗有關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使用其個人資料作貸款諮詢人的投訴,公署現正跟進該個案。

  根據保安局,市民如有懷疑其個人資料遭人盜用作貸款諮詢人用途或有放債人涉嫌違反牌照條件,亦可向警方舉報。警方會根據個案情況作調查及跟進。

(四)放債人牌照上的其中一項牌照條件規定,放債人及其收數人士不得試圖直接或間接地向非債務人追討債項;亦不得在試圖尋找債務人時,騷擾任何人或採取不合法或不當的收數手法。

  如警方接獲涉嫌以不良手法營運放債業務(包括追討債項)或違反其牌照條件的舉報,警務處牌照課會進行調查,並考慮向牌照法庭申請撤銷或暫時吊銷該放債人牌照,或在審視有關放債人的續牌申請時,考慮向牌照法庭提出反對。牌照法庭會考慮警方提供的資料和理據,經聆訊後裁定是否撤銷牌照、暫時吊銷牌照或給予續牌。

  另外,如有關個案牽涉刑事成分(如恐嚇、刑事毀壞等),警方會交由相關刑事單位以嚴謹的態度進行調查,並在具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檢控涉嫌違法人士。而針對其他不涉及刑事成分的收債個案(如電話或登門滋擾等),警方會視乎所涉及的行業,在有需要時與相關監管機構溝通及協調處理。如相關個案有惡化跡象,例如牽涉刑事成分,警方會將有關個案交予刑事單位跟進。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