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退休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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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答覆:

問題:

  據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Richard Thaler教授和哈佛大學法學院Cass Sunstein教授在其聯合著作中指出,無須強迫民眾及妨礙自由選擇,只須花心思微調情境及輕輕一推,足可創造適當決策環境,將事情引向對所有人有利方向。在退休保障政策上,Thaler教授建議透過自動參與及自動增加供款兩個機制,提高僱員退休儲蓄率,但僱員可自由選擇不參與。此外,最近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最擔憂退休後住屋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自年初至今,盈富基金未計股息的回報率超過百分之三十,反觀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同期的平均回報率僅為百分之十五(即僅為盈富基金回報率的一半),政府會否參考Thaler教授的意見,藉提供不同投資選項回報資訊,締造適當決策環境,以及研究取消強積金制度的強制供款規定,由市民自行選擇繼續投資於強積金計劃,還是轉為投資於開支比率僅為強積金計劃約十五分之一的盈富基金,或其他投資工具;如否,當局如何向公眾解釋,與諾貝爾得獎者建議背道而馳,妨礙市民作出最理智、最有利的退休保障投資的強制供款做法仍屬合理;

(二)鑑於上述調查結果顯示市民最擔憂退休後住屋需要、籌措首期是不少市民置業最大障礙,以及本屆政府房屋政策強調以置業為主導,當局會否研究容許首次置業人士,動用其強積金戶口內累算權益以支付首期款項;如否,當局怎樣說服市民,投資強積金計劃比投資自住物業,更能保障退休生活;及

(三)鑑於有學者指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連續七年入不敷支,因此自身難保,遑論說服市民相信其監管的強積金制度可作為退休保障,以及因應該局連年財赤、投資市場不乏回報優於強積金計劃的基金選項,加上其每年收取帳戶持有人近100億元費用,政府有何政策提醒強積金計劃供款人,特別是選擇作額外自願供款的人士,在決定增加供款前,宜先比較強積金、盈富基金及其他投資工具回報,再作明智選擇?

答覆:

主席:

  以強制性私營退休保障計劃形式推出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旨在透過硬性規定就業人口及其僱主供款,為他們在工作時為自己的退休生活作儲蓄,作用是與其他退休保障支柱共同協助香港的就業人口作退休儲蓄。相較於強積金制度實施前只有三分一的就業人口擁有退休保障,現時在強積金制度連同其他退休保障計劃下,已有85%的就業人口,即超過320萬僱員及自僱人士,獲得不同程度的退休保障。

  由強積金制度成立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供款連投資回報已增長至7,930億元,當中2,290億元為已扣除費用及收費的淨投資回報。在這十六年間,強積金制度在扣除費用及收費後所錄得的年率化內部回報率為4.4%,超過同期每年1.8%的消費物價指數增長,可見強積金制度令計劃成員的資產有所增值。就謝偉俊議員的分項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將強制性每月供款的退休保障計劃與購買零售基金作出比較,並不合適。

  首先,在強積金計劃下,為保障計劃成員,受託人需要負責為僱員核對僱主的每月供款、協助追收僱主拖欠的供款、及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匯報拖欠供款的個案等行政工作。但一般零售基金(包括盈富基金)的開支比率並不包括這些行政工作的成本。

  再者,計劃成員亦可以透過強積金計劃投資於盈富基金。現時,在32個強積金計劃有12個設有投資於盈富基金的成分基金。

(二)積金局正研究容許計劃成員,在其年屆退休年齡前,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權益,作首次置業之用。但我必須強調,強積金制度旨在協助就業人口為其退休作儲蓄,任何容許計劃成員提早提取累算權益的安排,將減少計劃成員用作退休儲備的累算權益。社會上部分意見認為可仿效一些海外地區,例如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容許提早提取部分累算權益,作置業之用的做法。新加坡的制度設有三個不同分帳戶,分別用作退休、置業及醫療之用,供款率可高達37%,與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僱員合共供款率只是10%,不能直接相比。無論如何,政府在決定應否容許計劃成員以首次置業理由提早提取累算權益時,會以通盤方式作出考慮,並慎重研究該理由與設立強積金制度的政策目標是否一致。

(三)積金局的營運開支並非由計劃成員負擔。

  積金局成立近二十年以來,主要以政府於一九九八年的一筆過50億元非經常補助金的投資收益作為營運經費。立法會在一九九八年通過的強積金條例訂明積金局可向強積金受託人收取註冊年費以應付營運開支。然而,自強積金制度運作以來,積金局從未徵收註冊年費。積金局欠缺經常性收入的情況並不理想。政府與積金局正積極研究可以達致積金局的財政長遠可持續性的方案。

  正如問題(一)的回覆提到,強積金計劃與零售投資工具的性質不盡相同,將兩者比較並不合適。

  積金局現時已為計劃成員提供不同工具,例如強積金基金收費比較平台、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等,幫助計劃成員作出決策。明年二月,積金局網站將推出全新的強積金基金表現平台,披露強積金基金的回報表現、風險程度、收費水平等資料,幫助計劃成員更有效地選擇切合自身投資需要及風險取向的成分基金。



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