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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舉行自由貿易協定的首次聯合委員會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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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聯盟國家),即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所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協定》)而成立的聯合委員會,今日(日內瓦時間十月三十一日)於瑞士日內瓦舉行首次會議。各締約方就《協定》的實施、彼此的經貿情況,及關注的議題交換意見。

  該聯合委員會通過有效實施《協定》所需的程序規則,並以附件形式,就服務貿易的本地法規訂立全面的守則。這些守則旨在確保影響服務貿易的措施具透明度,並在合理和客觀的原則下實施,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貿易壁壘。該附件將先在香港與瑞士之間生效,而其他聯盟國家將可在日後由聯合委員會通過決定後實施。

  會議由工業貿易署署長甄美薇與瑞士聯邦委員會貿易協定代表、瑞士聯邦經濟事務秘書處世界貿易組主管Markus Schlagenhof聯合主持。

  甄美薇說:「我們重視與四個聯盟國家的良好貿易關係。《協定》有助促進締約方之間自由開放的貿易及投資流動。聯合委員會欣見《協定》的順利和有效實施,各締約方將繼續緊密合作實施《協定》,使其貿易和投資聯繫更上一層樓。」

  甄美薇亦在會議上介紹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的主要措施,包括香港發展創新科技行業和研發服務的情況,以及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和在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所扮演的角色。

  《協定》於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列支敦士登簽訂,於二○一二年第四季生效。作為一個單一體系,聯盟國家於二○一六年是香港的第十四大商品貿易伙伴,雙邊貿易總額達845億港元。於二○一五年,聯盟國家是香港的第十六大服務貿易伙伴,雙邊貿易總額達135億港元。

  除了與聯盟國家的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外,香港已經與內地簽署《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與新西蘭簽署緊密經貿合作協定、與智利簽署自貿協定,以及與澳門簽署CEPA。我們將於今年十一月與東南亞國家聯盟簽署自貿協定,並與格魯吉亞於雙方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簽署自貿協定。我們將繼續與澳洲及馬爾代夫進行雙邊自貿協定談判。
 
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53分
即日新聞  

圖片

工業貿易署署長甄美薇(右)與瑞士聯邦委員會貿易協定代表、瑞士聯邦經濟事務秘書處世界貿易組主管Markus Schlagenhof(左)今日(日內瓦時間十月三十一日)於瑞士日內瓦聯合主持根據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所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而成立的聯合委員會首次會議。
工業貿易署署長甄美薇和工業貿易署助理署長馮浩然今日(日內瓦時間十月三十一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自由貿易協定聯合委員會首次會議上 。
工業貿易署署長甄美薇(右一)今日(日內瓦時間十月三十一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自由貿易協定聯合委員會首次會議上,介紹香港最新的經貿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