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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就《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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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議員:

  早晨!政府在二○一七年四月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二○一八年後生效的《管制計劃協議》(《協議》),並隨即向委員會匯報新《協議》的主要條款。新《協議》一方面有助我們達至四個能源政策目標,亦充分反映政府對減低能源強度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承諾,並符合市民在二○一五年進行的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所表達的期望,包括強調進一步推廣可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益和節能的重要性。我們在制定新《協議》的詳細計劃時,將繼續以推廣可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益和節能為重點。

  我們在新《協議》下會實施一系列措施以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包括引入上網電價及可再生能源證書制度。另外,我們會優化現行的獎勵計劃,以鼓勵電力公司發展可再生能源及促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電力公司亦會協助和改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駁電網的安排。我們現正與電力公司商討上網電價和可再生能源證書計劃的詳情,期望當新《協議》生效後盡快推出有關計劃。

  另外,在新《協議》下現行推廣能源效益和節能的獎勵制度將會擴大,同時加入新元素。電力公司現行的能源效益基金金額將會增加,以支持進行改裝和重新校驗工程,包括推行以建築物為本的智能/資訊科技技術等以提高它們的能源效益,而基金亦會涵蓋更多樓宇類型。另外,我們亦會與電力公司合作,引入新節能基金以進一步支持其他能源效益和節能計劃,並會擴大現行的節能貸款基金的適用範圍。電力公司亦會引入減少高峰用電計劃,以助減少高峰電量需求。新《協議》下有關能源效益和節能的獎勵安排亦將會優化,以鼓勵電力公司進一步推廣能源效益和節能。

  我們計劃於二○一八年上半年向能源諮詢委員會及立法會匯報在新《協議》下有關可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益和節能措施的詳細安排。

  多謝。
 
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9時5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