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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於「青年共享空間計劃」記者會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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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卓永興、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利敏貞及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今日(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就「青年共享空間計劃」舉行記者會。以下是馮程淑儀發言全文:
 
  多謝司長。各位嘉賓,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剛才司長已經很詳盡介紹我們的計劃,我會補充一下。
 
  計劃的背景其實很簡單,政府看到青年人有創業和創作的理想,但是他們在香港這樣一個地少人多、租金比較貴的地方,面對其中一個最大的挑戰,就是找一些空間去創業和創作。所以去年前政務司司長,即現任行政長官,聯絡了一批已活化工廈的業主,希望他們能夠考慮用優惠租金租地方給青年人實踐夢想。政府希望藉着推動一個民、商、官三方合作的平台,讓這些業主、非政府組織作為營運機構,令青年人可以使用這些共享空間。
 
  在這個民、商、官三方平台之下,我們三方的角色各是怎樣?在政府方面,正如行政長官經常談及,我們是積極的促成者,是一個facilitator。我們有五方面的工作,第一,自去年開始,我們邀請一些擁有活化工廈的業主,或者他沒有活化工廈但有一些商廈,想提供給青年人創業,我們去聯絡他們,邀請他們提供這些空間。第二,我們邀請有關政府部門,特別是發展局轄下的規劃署、屋宇署、地政總署,以及消防處,幫我們看看這些物業可以准許的用途是否符合我們這個計劃想達到的目標用途,即是創意產業、創新科技及文化藝術。第三,我們會為業主做一些配對,介紹一些營運機構給他們考慮。第四方面,我們為這個計劃訂立一些基本條款。而最後,我們會推廣這個計劃,包括今日這個新聞發布會,也是推廣計劃的其中一部分。將來這個計劃推行一段時間後,民政事務局會適時作出檢討,以及和大家分享成功例子,邀請業主、營運機構和青年人,談談使用這些共享空間的得着。
 
  業主方面,他們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其實都是一班很有心的業主。他們選擇了一些其下的已活化工廈或者商廈空間,發展為青年共享空間。他們承諾用很優惠的租金,出租一些很優質、交通很方便、現成已可使用的空間予非政府機構去營運,或者他們自己營運。
 
  營運機構方面,他們的角色是怎樣?他們最少有三件事要做。第一就是負責管理和營運青年共享空間,可以是一些co-working space,亦可以是一些藝術工作室。第二,我們相信有很多人會申請這些共享空間,他們會制訂招募準則或者機制。我舉一個例子,剛才司長提到在黃竹坑藝發局經營的藝術空間已有一套招募準則,透過藝發局擬定,成立一個評審小組,以及有招募準則,優先給予有潛質或者達到某些藝術水平的藝術家,所以都有一些機制要擬定。第三,營運機構除了租地方予青年人外,亦要提供多元化配套服務。租務方案也不一定要像傳統般是月租,或者要租兩年、三年,有些情況可能甚至是一個星期或一個月租也可以。舉一個例子,例如在數碼港營運的Smart-Space,據我們所知,其租約期從一個月到十二個月都有。他們亦提供很多元化的配套服務,例如初創公司的分享、營銷簡介、幫他們做合作機會配對,這些都是我們期望營運機構能夠提供的增值服務。
 
  我剛才提到我們會擬定一些基本條款。基本條款其實很簡單,主要有六個方面。
 
  第一,參與的物業,我們認為已活化工廈內有適當空間,或者商廈。但我們希望加入這個計劃的,尤其是第一期計劃,是一些現成可用及已獲准作為共用工作空間、辦公室或藝術創作室的物業。
 
  年期方面,我們要求業主提供物業最少六年,因為需要做一些裝修和營運起動工作,所以起點是最少六年。
 
  對象當然以青年人為主,但我們不想業主或者營運機構設一些硬性年齡限制。行業方面,行政長官主要希望惠及青年人有興趣的行業,包括創科、創意產業和文化藝術,這個會是主調。當然業主和營運機構可以商討其他行業,如果青年人有志投身的,我們都可以考慮。
 
  租金水平已在《施政報告》提過,我們要求業主收取營運機構不多於當前市值租金的三分之一,而營運機構收取青年用家不多於市值租金的一半。有些可以不是收租金,而是收會員費,那就是會員費不超過一半。如果業主自行營運這些空間,都要遵守這些基本條款,就是收取青年人不多於一半的市值租金。大家看到,在業主收取營運機構,營運機構收取青年當中,有大概百分之十六或者十七左右的差異,這個margin,我們希望留給營運機構作為營運開支,或者提供一些配套、增值服務的開支。
 
  營運模式,剛才司長已提及,有些可以邀請我們介紹的非政府機構去營運,亦可以自己找一些營運機構去營運,第三亦可自己營運,不過三者均須符合我們提出的基本條款。
 
  最後一點是匯報和監察,我們會要求營運機構每半年向業主、向政府,主要是民政事務局做統籌,匯報運作情況,希望每半年了解一下青年人租用地方的狀況,他們的反應如何,但同時我們不希望要求太多行政報告而加重營運機構的負擔。
 
  首輪參與的業主,截至今天為止有十間,剛才司長已詳細介紹,我不再重覆。這十個物業分布於觀塘、荃灣、荔枝角、灣仔和黃竹坑,當中觀塘佔六個物業,大家都明白,因為觀塘區有很多工廈和活化工廈,其他四個區各有一個物業,合共近九萬平方呎。
 
  至於首輪參與的營運機構有五個,數碼港和香港藝術發展局是通過我們政府介紹的兩個非政府機構,另外保良局、香港工業總會和香港創新教育基金,是業主自行配對的機構。這亦是截至今天為止的,我們相信未來還有其他營運機構會參與這個計劃。
 
  或者用一個圖表方式看看這約九萬平方呎的面積如何作配對,其中有六個已物色營運機構,包括第一個是協成行在黃竹坑的創協坊,會由保良局營運,主要是創意產業,青年人可以租用。第二個荃灣中染大廈,是香港興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會由數碼港營運,類似現時數碼港自己的Smart-Space的營運模式。第三是羅氏集團,會交給香港創新教育基金,在荔枝角。第四和五是寶業貿易有限公司在觀塘的柏秀中心,和信和集團在觀塘的泛亞中心,這兩個物業會交給藝術發展局營運,主要受惠的青年人是藝術工作者。第六個是新鴻基在觀塘的訊科中心,會交給香港工業總會營運,主要是一些創意產業的行業。
 
  另外兩個物業是英皇集團在灣仔的Mustard Seed,和陞域集團在觀塘的The Wave,都是現時已經營中的co-working space,兩位業主會自行營運,亦會撥出部分面積以很優惠的租金租給青年人。最後兩個在觀塘的物業,是建生國際集團在建生廣場,以及旭日集團和瀝洋集團在瀝洋的大概兩萬多平方呎,我們現時正積極繼續幫助業主尋找適合的營運機構。
 
  總結一下,我們現時兩個業主會自行營運這些空間,六個現正與營運機構洽談細節,其餘兩個正物色合適的營運機構,我們會繼續提供協助。下一步工作,在今年底和明年初,各業主會與營運機構商討合作細節,我們相信在明年初至上半年六月之前,這九萬平方呎的面積可以推出和接受申請。
 
  正如剛才司長說,我們沒有停下來,會繼續與有興趣的業主商討、聯絡,希望在一八/一九年度可以推出第二批共享空間,也在此呼籲其他未有參加這個計劃的業主可盡早聯絡民政事務局,我們會提供協助和協調。司長,我的介紹到這裏。
 
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38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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