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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隊招募長官及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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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安全服務隊(民安隊)現正招募有志參與各種應急服務及貢獻社群的人士申請加入成為長官或隊員。長官一般會擔任分隊的指揮官。

  民安隊是根據《民眾安全服務隊條例》成立的政府輔助應急隊伍,首要職責是在發生緊急事故時提供民間支援服務。

  民安隊與本港其他正規部隊緊密合作,執行各種應急任務,例如在颱風襲港、水災或山泥傾瀉等自然災害發生時執行應急任務,以及搜救被困山嶺的遠足人士和協助撲滅山火。

  民安隊隊員也會在大型公眾活動中負責人群管理,以及巡邏郊野公園和遠足徑。如獲調派往民安隊少年團,則負責執行管理少年團員及青少年培訓等職務。

申請資格
       隊員           長官
申請人須:
(1) 年滿十六歲,如年齡在十八歲以下,必須獲得父母或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2)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3) 操流利粵語並能閱讀及書寫中文,以及具備中三或以上學歷;
(4) 接受體格檢驗;以及
(5) 通過職能及體能測試。
申請人須:
(1) 年滿十八歲;
(2)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3) 操流利粵語並能閱讀及書寫中英文,以及具備大學學位及執行民安隊任務時適用的特殊技能或經驗;
(4) 接受體格檢驗;以及
(5) 通過職能及體能測試。
 

申請辦法
        隊員           長官
申請成為隊員須填妥登記加入表格,並將填妥的表格郵寄/交回九龍油麻地渡華路八號民安隊總部四樓紀錄室。全年接受申請。 申請成為長官須填妥登記加入表格及長官申請表格,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將填妥的表格郵寄/交回九龍油麻地渡華路八號民安隊總部四樓紀錄室。

  登記和申請表格可於民安隊網頁(www.cas.gov.hk)下載,亦可以透過傳真2576 3021或電郵casenq@cas.gov.hk索取。

  如有查詢,請致電3651 9383或3651 9375。
 
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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